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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海宁:地方政府自由救市会让公权力深陷楼市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0日07:25  红网-潇湘晨报

  作者:冯海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人日前在深圳参加“中国市长论坛”时表示:“应该给各城市政府一定的自由度,各地的政府应该说有能力、也有责任,作出一些政策上的选择。”这也是高层首次对各地刺激楼市政策作正式表态。(10月19日《新快报》)

  继国家发改委某官员几天前公开肯定地方政府救市后,建设部官员的这一表态,无疑又一次表明了政府监管部门的态度。加之,业界传出下月将出台包括放松二套房限制在内的救市方案,种种迹象显示,不仅地方政府有强烈的救市欲望,而且监管部门也有救楼市的潜在心理。

  在笔者看来,即便政府监管部门有救市心理,也不宜仓促表示支持,而应谨慎考虑。因为政府救市不仅要考虑到自身利益,更要考虑到公众利益:如果大多数公众反对救市,政府就必须要有充分的救市理由;如果政府救市与民意相左,显然也不利于救市。

  更重要的是,作为政府监管部门,不应放纵地方政府自由救市。的确,房地产市场有一定的地域特点,城市之间存在部分差异,但这不是地方政府自由救市的理由。其实,各个城市房地产市场总的形势是一样的,比如,商品房价过高,保障房供应太少;再比如,地方政府深陷“土地财政”等。由于各地情况大致相似,自由救市就不可取。建设部负责人说:“我们相信每个城市政府会作出明智的选择。”但地方政府在面临房地产利益诱惑时,每一项决策是否都是明智的,很值得推敲。

  在笔者看来,不能让公权力在房地产市场越陷越深。否则,公权力会陷入房地产利益链条中难以自拔,“房地产绑架经济”只能使得政府不断退守,变得越来越被动。建设部负责人表示,正密切关注各地救市措施,如果有什么问题再纠正,还来得及。但在笔者看来,这一做法值得商榷。虽然有问题可以纠正,但当问题发生时,已经给政府和公众造成了或多或少的损失,纠正问题并不能挽回所有损失。而且,我们的纠正机制是否健全还需要自问。

  席卷全球的美国金融危机表明,放纵市场自由就可能导致灾难。同样,放纵地方政府自由救市也让人很忧虑,会使得救市的欲望无限膨胀。笔者以为,政府监管部门需要对自己支持地方政府救市的态度给出充分理由,既是化解部分公众反对救市的情绪,也是满足广大公众的知情权,更要适当干预地方政府不理性的救市措施。为了让楼市平稳、可持续发展,最好能划出一条红线,来约束地方政府的自由救市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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