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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亮:审视警察打死人应走出身份视角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0日08:20  重庆时报

  作者:李晓亮

  近来,“哈尔滨警察打死人案”无疑是公众持续关注的焦点。

  在网上,此案同样掀起了滔天巨浪。“人肉搜索”搜出了所谓的林家有“显赫背景”后,引起网友热议。这也引起了警方重视。在日前的新闻发布会上,当地警方称,经核实发现网上传言不属实,林家没有高官背景。

  看来,此前的传言可能失实。舆论风向也随之变化。此种转变,颇堪玩味。搜出林家的“显赫背景”后,公众拍手称快。因为,有了“高官背景”这个身份标签,他就被等同于纨绔子弟,和小说中欺男霸女的衙内恶少无异。这时,公众乐见其死;而当得知他也是毫无背景的升斗小民,那么“打死”他的警察,非但不是为民除害,反因“警察”这个标签,变得青面獠牙,面目可憎。

  但这样的舆论生态,显然是不健康的。富人、高官,不能被天然地贴上“恶”的标签,而“警察”、“城管”与“市民”、“摊贩”,本应平等。大家应有着相同的身份:“公民”。公民社会,即权利社会。法律规定,人人生而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可为何公众会形成以“背景”为身份标签,对人区别论处呢?这显然不是公众的错,只能是执法生态的问题。当公民权利在法律面前,因身份的不同而体现出差异时,该怪罪的肯定不是公众的“唯背景论”。

  与社会舆情的“唯背景论”相似,当地的新闻发布会上,林家没有高官背景,也被郑重其事地拿出来做文章。这传达出了怎样的信息?难道在法治社会,一件刑事案件的侦查,还和当事人的“背景”有关联吗?“背景”一词,出现在政府新闻发言中,说明了什么?这是不是“唯背景论”影响社会舆情的源头呢?

  现代社会,我们相信政府权威,我们信仰司法公正。但前提是每个公民的权利,都能在法律允许下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并且不受权势的影响。权利平等,是最起码的底线。以权利的视角来审视,由执法机关来强调林某没有背景,多少显得有些滑稽可笑。既然我们信仰法律,那么舆论对此案的关注,只能是当事人的涉案行为本身,而不是其身份地位和家世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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