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郑家侠:以摄像头为本构建和谐有误区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0日15:25  金羊网-羊城晚报

  作者:郑家侠

  6年时间一晃而过,市民早已习惯了到处都是“电子眼”的生活。广东省公安厅日前表示,到2010年,广东将建100万个监控摄像头,覆盖各个重点场所。

  没人怀疑摄像头的“穿透力”。公安部门的百万摄像头计划据说可以“全面覆盖”,也就是说公共场所完全被摄像头包围,公民的一举一动都被摄像头“一览无余”。这“有力地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但也有力地束缚了人们的自由活动。人们对摄像头泛滥使用产生抵触心理,就是担心合法隐私权遭到侵犯。摄像头到处“一览无余”,说不侵犯公民隐私几乎是不可能的。

  公交摄像头因为安得“不是地方”,女人的胸部到处走光,致使公交连连吃官司。而公安机关作为执法机关,不仅要保护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还要依法保护公民的合法隐私,才能真正做到执法为民、人性化执法。公安机关既然被人民誉为保护神,就应该法律意识、觉悟意识、行为意识高于普通民众,所作所为要深入人心。到处安装摄像头监控,整个社会环境监督得像看守所一样,谁又能不受压抑,谁又能不依法保护自己的权利?如果届时公安机关不幸四处碰壁,被一桩桩隐私案件折腾得灰头土脸,还如何携手广大民众打击违法犯罪呢?人民群众才是让违法犯罪分子葬身的汪洋大海,如果摄像头在保护的同时也伤害了“汪洋大海”,这岂不是公安机关好心办坏了事,进入了误区么?

  全国政协委员刘白驹认为,应当制定《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规范摄像头管理。现在紧急的不是“摄像头覆盖”,而是广泛征集民意制定“管理法规”,明确哪里该安、哪里不该安。公安机关有章可循,摄像头也才会回归民意。


Powered By Google 订制滚动快讯,换一种方式看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