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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晓辉:农村改革不妨关注菲律宾和日本模式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1日07:12   长城在线 (来源:燕赵都市报)

  作者:蔡晓辉

  整个三农问题的解决,绝非一个土地流转就可以打开的,最需要配套的就是农民在这个领域里的主体地位,不仅仅是大资本必须退出,并且政府对农业环节上的利益掠夺也必须退出。

  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终于出台。《决定》指出,“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并且,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决定》设定了三个“不”:“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而关于这个流转的对象问题,决定的规定也相当明晰,“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就是说,流转应该在农业内部的个人和组织之间,所以,原本舆论担心的资本下乡明显属于触犯红线的禁区。

  之前的私有化、土地兼并等担忧在理论层面上终于可以告一段落了。但在此后的实践中,我们必须要警惕农民权益受损情况的出现。在这方面,同样是推进农村现代化的菲律宾和日本模式或者可以作为警诫。近些年,城市化进程中的拉美化陷阱以为国内所熟知,但农村现代化运动中的不同模式(比如菲律宾模式和日本模式)却提及不多。十七届三中全会之后随着三农问题的深层次改革,代表不同方向的这两种农村现代化改革,应该成为我们深入了解并作为参考的内容。

  上世纪30年代,按照美国式的农业道路,在精英阶层的支持下,菲律宾政府选择了以资本力量改造小农的现代化道路。西方农业跨国公司和本国资本家控制菲律宾农业和农村的金融保险、土地交易、农产品加工、流通、仓储、生产资料生产和销售、技术服务和基础设施等诸多领域。在这个长长的现代化农业产业链上,缺乏资本的农民被死死禁锢在种植和养殖业上,并且缺乏和资本讨价还价的能力。因此,大量自耕农和佃农破产进而失去土地,成为资本控制之下的农业工人。随着技术进步,农业生产对农业工人的需求越来越少,大量的失地和失业农民涌进了城市。接下来,城市里又难以提供足够的工作岗位,进入城市的农民面临的是又一次失业。

  上世纪60年代,菲律宾在走过弯路之后,政府出面收购资本家的土地,分配给失地的农民,才慢慢开始稳定了农村失地农民这种不安定因素。这项改革至今还在进行之中。菲律宾的教训足以提醒我们,在人口众多、土地资源稀缺的国家中,土地对于农村发展具有多么大的重要性。

  而日本的农业现代化道路,依靠的主体不是资本,而是农民自身。日本政府在限制资本下乡的同时,扶持小农以金融合作为核心组织起来,传统小农成为组织化的现代小农。因此,在同样一个农业产业链条上,整个农村经济都是以农民自己的组织为主导,从最低端的养殖业、种植业,一直到农村金融、加工、流通、农业资料以及技术服务,农民可以分享到农业现代化的绝大部分收益。

  比较菲律宾和日本两种农业现代化道路,我们可以发现,只有确保农民对其唯一的生产资料———土地的权益,才能够保证农民可以分享到农业现代化所带来的收益,整个社会也才能走上经济繁荣、和谐稳定的道路。

  而国内的现状,一是政府征用农民土地受限不多,一是多年来力倡的公司加农户式的资本主导类型。而在此之外,农业其他链条上比如牲畜屠宰等环节,多是政府控制。而农民也只能从最低端的链条上受益,不能分享整个农业生产的利润。

  整个三农问题的解决,绝非一个土地流转就可以打开的,最需要配套的就是农民在这个领域里的主体地位,不仅仅是大资本必须退出(国内外资本一直对中国农业虎视眈眈),并且政府对农业环节上的利益掠夺也必须退出。无论是合作社也好,农业协会也好,农民必须被赋予对农业产业的话语权。这样,才不会是脆弱的小农、一盘散沙的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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