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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禹门生
江苏省劳动仲裁委在用人单位解除“患者”的劳动关系是否合法的裁定上,只认医院公章,不管假条真伪。该劳动仲裁的整个过程始终一人仲裁。江苏省劳动仲裁委的相关人士理直气壮地说:“我们就是独裁。”(《市场报》10月22日)
劳动仲裁委员会在裁定劳动争议的时候,只认医院公章,不管假条真伪的做法是不负责任的。特别是在医疗机构承认违规乱开病假条的情况下,就更耐人寻味了。这还不算,更牛气的是仲裁委的相关人士还理直气壮地说:“我们就是独裁。”俨然一幅大权在握的独裁者姿态。
劳动仲裁是指当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劳动争议时,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由独立的仲裁机构进行客观公正的裁定,裁定的结果具有法定效应。相对于民事诉讼,劳动仲裁更简便,因而劳动仲裁成为解决劳动争议的首选。当然,仲裁的一个最重要的原则就是客观公正。
显然,江苏省劳动仲裁委员会在裁定过程中,只认医院公章,不管假条真伪的做法,是不符合客观公正的仲裁原则的。连医院都已经承认假条有问题,仲裁机构对这样的证据就应当实事求是地去甄辨真伪,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裁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比较简单的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个人仲裁,但这绝非仲裁机构搞独裁的理由。
如果劳动仲裁机构不能客观公正地裁定劳动争议,那么劳动仲裁的作用也就丧失了。既然你搞独裁,就不排除你会根据自己的喜好、亲疏等来进行裁定,那么谁敢指望你公正地仲裁,维护受害者利益?谁能保证你不会利用手中的独裁权不谋取私利呢?
所以,当仲裁成为独裁时,仲裁这种简便、省时的劳动争议解决方式就会逐渐被争议双方所放弃。你不是搞独裁吗?我惹不起,但我躲得起,争议双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客观公正地进行判决。到那个时候,仲裁者真的会成为孤家寡人!
“我们就是独裁”,感觉真的很雷很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