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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晓亮
十几天来,由于信息变幻未定,“夜幕下的哈尔滨”,依旧神秘。
日前,“警察打死人案”又有新动向,有媒体披露了当天监控录像的最后3分钟内容。其中显示:三四名警察围殴死者。而这段关键的录像,此前一直被屏蔽。(相关新闻见今日本报26版)
这起本不复杂的刑事案件,似乎被鼓捣成了悬疑小说,一次次撩拨着公众的神经。但案件和小说有着本质的不同。小说的魅力在于,作者精心设计了环环相扣的谜局,随着情节发展谜底慢慢揭开,在真相大白的刹那,读者恍然大悟,大呼过瘾。而真相又总在最后一刻现身,公众于猜谜探秘中体会阅读快感;而对于一起公共案件,一般来说,公众理应第一时间获悉真相。这样既能满足知情权,也避免了因真相不明谣言四起对政府公信力的损害。同时,公众也没有解谜兴趣和破案的义务,迷乱的信息、混沌的案情只会让公众的反感。
所以,只要情况允许,公众有权在最短的时间了解到最多的案情。可是该案,却没按套路出牌,甚至有将简单问题复杂化,将明晰的案情悬疑化之嫌。而舆情的几度转变,就可看作案情悬疑化的直观反应。
这不能不引人反思。据报道,当地警方在当天就掌握了全部录像。现在看来,最后几分钟的录像,可能影响到是以“故意伤害”还是“故意杀人”来定罪的问题。若照实公开的话,社会舆情可想而知。这时警方的做法考量着司法良心。权衡之后,最终警方“选择性”发布录像,并声称已全部公布。但“洁版”录像并未打消公众的质疑,此后警方的一些不智之举,反而加深了疑问:案情怎么就被悬疑化了?谁在享受“引导”舆情的快感?
只是,无论谁想操纵舆论引导民意,都要万分小心,别轻侮了民众的智商。否则,一旦败露,后果很严重。我们知道,只有真相不会愚弄民意,只有符合程序正义的案侦,才能最大地还原真相,“夜幕下的哈尔滨”也才不致成为悬疑剧。
而在舆情反复中,我们也重温了一个常识——不论受害人的个人品性,我们都须对公权力的失范时刻保持警惕。比如,最初有人为“林衙内”的死叫好,现在理性的声音则明显增多。这或许是至今为止,该案带给我们的仅有的一点略显苦涩的反思成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