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叶祝颐:一个消费者对价格听证新规的期待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4日08:09   长城在线 (来源:燕赵都市报)

  作者:叶祝颐

  国家发改委10月22日发布《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与7月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定稿最大的变化在于将消费者参加听证会的比例限制从三分之一提高至五分之二,按照新规,听证会参加人应由“消费者”、“经营者”、“其他利益相关方”、“专家、学者和社会组织等代表”四类构成。价格听证新规将于12月1日开始实施。(10月23日《新京报》)

  价格听证制度的实施,在规范政府价格决策行为,提高价格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原有听证制度也暴露了一些问题。比如,听证代表构成不合理,听证程序不透明,有的听证会成了经营者与价格听证主持者自说自话的“秀场”,而广大利益攸关的消费者被排除在决策之外,消费者代表力量过于单薄,根本没有能力与经营者展开公平博弈。导致不少听证会成了名副其实的“涨价会”。

  笔者注意到,最后定稿的《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在消费者代表比例,听证透明度,尊重媒体监督等方面都有了较大进步。笔者期待,价格听证新规能够真正实现经营者与消费者在法律框架内公平博弈,最大限度体现公平正义。

  首先,我们来看消费者代表的构成比例。尽管消费者代表未占到听证代表的半数,但是将消费者代表比例限制从三分之一提高至五分之二,也是一大进步。众所周知,价格听证与消费者利益直接相关,公共产品价格听证尤其如此。增加消费者的话语权,让消费者与经营者公平博弈,十分重要。而且在我看来,对于某些事关民生福祉的价格听证还不能简单凭票数决定听证结果,而应该交由公众舆论充分讨论,寻求民意支持。

  第二,关于消费者代表的来源问题。从公平的角度看,消费者代表应该涵盖各行各业,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尤其要保障弱势群体的听证权益。比如供水、供电、天然气、供暖等公共产品价格听证,就应该更多征求低收入群体意见。而某些听证项目,本地消费者应回避,改由外地消费者唱主角。比如,老生常谈的景区门票价格问题就属于这种情况。因为景区是特殊商品,它直接影响外地游客利益,门票涨价应该听取全国消费者的意见。

  第三,听证程序细节必须完全公开透明。在这方面,价格听证新规有了不少亮点。比如,要求听证会设立记者席,价格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听证会相关信息的时间提前。调动媒体的力量参与听证监督,让经营者、消费者在一个公开公平的环境下摆事实、讲道理。在公众舆论下,谁想单方面左右听证程序与结果,今后就更困难了。

  第四,关于价格听证主导与听证会代表的公信力问题。价格听证通常的模式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经营者主管部门主导。但是,在利益面前,政府也有自利的一面,一些听证代表也难免变成经营者的代言人。真正的听证会,应当由消费者唱主角,充分表达利益诉求,而不是政府应经营者的要求,主导听证方向。

  总之,价格听证事关国计民生与千家万户的利益。无论从听证代表的构成比例,代表产生方式,听证主导权与听证程序透明性、听证结果等方面都应该体现公平公正。笔者期待政府价格听证新规成为社会公正的示范,避免听证会成为利益“秀场”。


Powered By Google 订制滚动快讯,换一种方式看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