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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丽萍:行政诉讼要让人敢于民告官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4日14:52  新民晚报

  作者:姚丽萍 

  要论代表中国民主法治发展进程的“招牌法”,行政诉讼法当之无愧。行政诉讼要大门敞开,要让人敢于“民告官”。

  今天上午,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审议“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本市人民法院依法开展行政案件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中透露出的两组数据,耐人寻味。

  2005年至今年上半年,本市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6290件。其中,2005年至2007年受理5296件,比2002年至2004年上升了13.11%;今年上半年受理994件,同比上升了1.64%。

  这些案件涉及30多个行政管理领域,主要集中在房地、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规划、工商等5个领域。

  一位资深大法官对这些数据分析道,上海行政案件总体呈现稳中有升的态势,涉诉权利类型除了传统的人身权、财产权外,还包括受教育权、信息公开知情权、劳动保障权等。这些都表明,伴随社会发展和变革,人们的利益诉求日益多元化,权利意识觉醒,维权也更加活跃。

  的确,在城市的民主法治进程中,上海市民依法维权的意识不算弱,这是城市之幸——无法想象,现代公民法治素养缺失的城市,又如何成就“国际大都市”的发展理想?

  另一组数据是,2005年至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行政案件6294件,行政机关败诉率为8.9%,败诉的主要原因是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占到58%,而因不履行法定职责败诉的则占到了13%。与此相关的是,2007年,全市共有79次案件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比2006年增长50%。今年上半年,全市共有57次案件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比去年同期增长50%。

  可见,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不止是政府的公众承诺,更是公众对政府的期许;有期许,就会有监督;有监督,就会有监督权的行使。

  一位行政首长应诉之后感慨:“‘民告官’将产生‘倒逼效应’,越是敢于‘民告官’,越是能够推动行政部门依法行政。”诚哉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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