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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天:杀不杀狗谁说了算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6日08:04  新京报

  作者:周天

  近日,云南弥勒县出现一例狂犬病死亡病例后,该县政府下令将全县内的犬只和猫全部扑杀,有藏匿者将遭罚款。当地有人质疑一律扑杀的做法,当地有关官员回应称,人命重过狗命。

  10月25日,《新京报》在刊发上述报道时,还同时配发了两幅图片,内容分别是一条被网住的狗正被扑杀,在填埋坑前扑杀者将狗扔进坑内。

  笔者注意到,网中的那条大狼狗,蜷缩成一团,巨大的恐惧使它的面部扭曲,但是,它的眼神却呈现出一种令人难以直视的哀怨与委屈;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杀狗人的“咬牙切齿”,他手中那根正落向狗头的棍子上,是鲜红的斑斑血迹。在他的左前方,另一位杀狗人也高举起棍子,瞬间也将落下……

  纯粹站在人的立场上,当地官员“人命重过狗命”的说法,可能是有一定的逻辑。毕竟,在由人类组成的“社会”里,人才是一切的核心,也才是一切的主宰者。这也恰恰是人类自许为“万物之灵”的“理论”基础。而这个“万物之灵”的自许封号,让人类无比骄傲,俨然是整个生命世界中说一不二的“王”。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即便真是纯粹站在人的立场上,一切从人的全部利益———物质利益与精神利益出发,也不能够说,人对除人之外的所有生命,都掌握着随意生杀予夺的无上威权,并且真的可以这样做,甚至因为一直这样做着,就自认为是对的、合理的、无可非议的、不容反省的。

  为什么?因为,人是大自然之子,但大自然并不独属于人,在大自然这个巨大的生命体系中,所有的生命,无论他是一个人,还是它是一只虫,都有着生命存在的价值与尊严。更重要的是,这一种生命和那一种生命之间,并不只是“敌”的关系,还有“友”的关系,而维护它们的平衡,关系到所有生命的存续。

  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人不是说一不二的“王”,其他生命也不是行尸走肉的“奴”,如果不是为了生命存在的绝对必须,则人无权随意剥夺与凌辱其他生命,反之亦然。只有这样,众生之间的平衡,才有望达至,大自然也才能健康长寿———是的,大自然也是一种生命,不然,我们为什么要称之为“母亲”?

  那么,回过头来,看弥勒县对狗和猫的态度。当地为何有人质疑一律扑杀?朴素的生命关怀是一种理由,谁忍看自己家的狗和猫,无端暴毙于棍棒之下?现实的利益相关是一种理由,“农村治安基本靠狗”,见不到狗,如何防盗?对科学的信任是一种理由,已注射免疫针的狗,为何还要扑杀?

  因此,尽管当地政府出于“人命重过狗命”的考虑,对狗和猫下了“格杀勿论”令,但显然,它既没有经过公众的广泛讨论,也没有借鉴最新科学成果:近日,中国CDC(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预防控制所与美国CDC、贵州省CDC、美国佐治亚大学等单位联合研究证明,健康犬不传播狂犬病毒。

  由于出现个别狂犬病死亡病例,就对辖区内所有狗和猫“格杀勿论”,这种非理性的做法并非弥勒县的首创,弥勒县也不是个案,而已经成为一种现象。面对这种现象,我们必须及时躬身自省:杀不杀狗,推而广之,杀不杀除人之外的其他生命,谁说了算?是非理性的眼前利益冲动,还是理性的终极价值关怀。

  □周天(北京 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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