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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卫国:对企业实行信用破产方能惩恶扬善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9日15:36  新民晚报

  作者:尹卫国 

  浙江省工商局日前发布全国首部《企业信用监管报告》,显示全省有2102户开发商及交易中介因“信用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占房地产企业总数13.58%。

  去年初以来,浙江全省全面推行企业信用监管,将企业信用等级划分优秀、良好、稳定、波动、低下和破产六个档次。各级工商部门给每家企业都贴上“信用标签”,上网公布信用情况,供公众查询。企业一旦下滑到“信用破产”,工商部门立即启动“死亡判决”,吊销营业执照。

  被判“死刑”的这2000多家企业,因恶意炒作、偷逃税款、利用虚假合同套取贷款等,最终导致信用破产。一些受罚企业抱怨工商部门下手太狠,没有提前“预警”。其实,问题的积累是一个积水成渊的过程,企业早就该自我预警。

  对企业实施信用分级管理,对不讲诚信、严重违法违规企业甚至实行剥夺“生命”的处罚,浙江开全国之先河。信用是一个人、一个企业的立身之本和无形“身份证”。如今社会上不诚信问题屡见不鲜,假冒伪劣商品泛滥,尤其“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再次敲响企业诚信警钟,让老百姓对商业信用非常担心。企业信誉成为大问题,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惩治不良企业的力度不够、手段不狠。尤其当企业自律意识尚未达到较高水准,处罚手段就显得尤为必要。

  建设信用社会,还需要刚柔并济,教育与处罚并举。“信用破产”管理制度很有借鉴意义,但这一制度尚可进一步完善,如“信用破产”企业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必须依法追究,不能用破产走人替代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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