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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少华:在教室为学生默哀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1日07:54  东方早报

  作者:马少华

  今天清晨6点半多一点,天还没亮,一辆大型轿车载着我们学院数十名师生驶离校园,赶往河北玉田县,参加一位同学的遗体告别仪式。这位同学26日深夜在京沈高速公路上突遇车祸,抢救无效,于27日凌晨去世。这是我们最优秀的一位学生,前学生会主席、学生媒体总编、市级三好学生。学院师生识与不识,都感到震惊和惋惜。事故和葬礼安排的具体情况我不清楚,但是,学院师生集体赶赴外地参加一位同学的遗体告别仪式,我以前还没有见过。我想,这不是因为这位同学是最优秀的,而只是因为:她是我们的学生。

  我由于一早上有课未能前去,但是,在清晨的微光中,我目睹了那些远去外地与那位逝去的同学告别的老师、同学们的身影。其中有我非常尊重的前辈,也有比我年轻许多的同事。还有许多识与不识的同学。其中一位老师因为家远,怕来不及,昨晚就住在学校。还有一些老师,前一天就已在玉田。整整一车鲜花,也随人赶往玉田。这是那位同学的导师准备的。

  古人说:生死亦大。我能够理解:我在清晨所看到的一幕,就是我们师生对生命的态度,也是校园师生间自然存在的情感。它需要一种庄严的形式。

  昨天晚上,我给身在玉田的一位老师发短信说:我赞成学院为一位学生举行追悼会,这正是毛主席《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我的意思是指1944年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在延安为战士张思德举办的追悼会上,毛主席的那篇著名演讲。毛主席的这篇文章,是我们从小读的“老三篇”之一,今天想到它,理解完全不同,它不再指那种政治的、政党的色彩,而是一种人道的、关怀生命的制度创设。是一种现代文明制度、人性化的理念,一种普世价值。毛主席在演讲的最后说道:

  今后我们的队伍里,不管死了谁,不管是炊事员,是战士,只要他是做过一些有益的工作的,我们都要给他送葬,开追悼会。这要成为一个制度。这个方法也要介绍到老百姓那里去。村上的人死了,开个追悼会。用这样的方法,寄托我们的哀思,使整个人民团结起来。

  你看,这篇文献、这个制度中,分明体现了一种生命平等的现代意识。在毛主席所有政治文章中,这一篇是最感人的。

  正是因为认同这样的精神,我昨天晚上就想,在今天上课前,我们可不可以为那位去世的同学默哀一分钟?

  我对此有一些犹豫,一是因为自己历来不喜欢形式化、仪式化的东西;二是因为我的这种特殊的请求,同学不便拒绝——我担心老师把教学之外的意志强加于学生。我甚至不知道教师有没有权利在教室提出这样的倡议,何况教室里还有旁听生和留学生。所以,为这个想法,我竟一夜没睡好。但是,今早我在课前在座位上与同学商量,得到了同学的积极赞同——他们了解这件事,并熟悉这位优秀的学姐。

  这样,在上课之前,我们在教室里第一次为一位同学默哀。人死神灭。我当然不相信我们这一缕哀念能够通达那位逝去同学的神灵,但是我想,孔子在说“祭如在,祭神如神在”的时候,其实他自己也不信,他肯定认为,这样的仪式其实是对活着的人的一种情感尊重——尊重的是人们那种怜惜、不舍、对生命的挂牵。他尊重的是仪礼的社会教化意义。所以,我觉得,那位逝去的同学,她值得我们这样做。我们的任何一位同学,都值得我们这样做。这就是孔子的精神和毛主席《为人民服务》(“纪念张思德”)所表达的生命意识和平等精神。

  就老师与同学之间来说,我们不能不以一种庄严的形式来触及这件沉重的事,不能不以庄严的形式来排遣这件事给同学们带来的心理冲击和情感冲击。说白了,我们不能装着没有发生这件事,没有看到这件事。因为,坐在课堂里的不是别人,就是我自己负有一定责任的学生——我是他们的班主任。

  在那短暂的一分钟默悼中,我们共同体味着对生命的珍惜和尊重;共同体味着同学之间、师生之间的校园情感;共同体味着那句感人至深、却令许多人因为忌讳而不愿出口、我更愿意“倒过来”说的外国名言——“丧钟为谁而鸣?丧钟为我而鸣!”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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