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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文彪:猥亵女童高官曝光见证网络监督力量

  作者:魏文彪

  10月31日,深圳海事局紧急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对涉嫌猥亵女童的深圳海事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林嘉祥停职调查,并表示对此事件“深感震惊”和“深表歉意”。(相关报道见6版)

  深圳海事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林嘉祥涉嫌猥亵11岁女童小燕(化名)案,最早是由一家网络媒体曝光的。这家媒体曝光了10月28日晚发生在深圳某酒楼一男子涉嫌猥亵女童事件的经过,但是涉嫌猥亵女童的中年男子身份不明确。随后,一网友发帖,通过系列组照和详细信息证明涉嫌猥亵女童的男子是深圳市海事局副局长林嘉祥。

  需要看到的是,网络媒体报道该事件的经过,网民调查出涉嫌猥亵女童男子的身份,不仅仅是对一名男子涉嫌猥亵女童行为进行曝光,事实上发挥了监督深圳海事局副局长林嘉祥这位官员行为的作用。网络媒体曝光事件与网民调查当事人身份的意义还不仅限于此,因为像这样对事件与涉案人物的曝光,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对其他官员的行为起到警示作用,有利于官员意识到自己的言行处于媒体与民众的监督当中,从而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也正因为如此,网络媒体与网民不但体现出了监督热情,而且显示了网络监督所具有的效用。

  相比于传统监督,网络监督具有一些优势。比如,网民在数量上是海量的。所以网络监督更利于调动与发挥群众监督的热情与力量,营造比传统监督更为严密的监督网络与监督环境。另外,网民进行监督是匿名的,这样有利于保护举报与提供线索及证据的群众,而且也能让办案与监督机关得到更多的举报线索与证据,从而有利于案件得到更有效及时的办理。更为重要的是,经由传统渠道举报与提供证据及线索,有时可能会出现相关举报被冻结、相关线索与证据被隐匿,相关案件难以得到及时有效处置的情形,但是网络与网民将相关事件、案件与责任人曝光后,就能形成民意压力,也能对可能会有的干预行为起到阻抑作用。

  正因为网络监督具有独特的优势,而且其效用近些年也得到充分体现,所以社会各界尤其是政府与司法部门应对网络监督给予更大程度上的鼓励与呵护。而最好的办法,无疑是对经由网络曝光的案件做到依法公正办理,对网络曝光的事件责任人依法予以严惩,唯有如此,才能使监督工作质量不断得到促进。(作者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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