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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晓涛:警惕对政法大学弑师案的符号化反应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2日08:34  东方早报

  作者:元晓涛

  10月28日晚,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发生命案:该校法学院程春明副教授在准备上课时被政管学院大四男生付某砍倒在地,重伤不治身亡。这是继10月4日山西朔州二中和10月21日浙江丽水市缙云县盘溪中学发生的两起凶杀案后,一个月之内上演的第三场“弑师”惨剧。

  此案发生在号称“中国法学最高学府”的中国政法大学,而该校至今仍未走出“杨帆门”和“抄袭门”的舆论阴影;兼之“程曾与嫌疑人的女朋友保持暧昧关系”、“嫌疑人女朋友在保研过程中曾被程‘潜规则’”等流言沸沸扬扬,使得这起命案受到社会各界普遍关注,成为一起不折不扣的公共事件。

  “借公共事件之酒杯,浇心中之块垒”,大概是大众舆论与生俱来的秉性,尤其在民众话语权缺失的时代,更成为一种隐蔽的泄恨方式。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所亲身见证的种种不公与不义、过往的历次公共事件所遗留下来的“集体记忆”,塑造出一系列具有象征意义的符号。一旦在新闻中看到某些标志性的字眼,公众和部分媒体便会不自觉地产生某种“应激反应”:根据这些符号所承载的“微言大义”来对事件进行评论。法大“弑师案”再次为这种现象提供一个悲剧性注脚。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潜规则”、“大学生”……这些意味深长的符号叠加在一起,为舆论提供了巨大的想象空间和引申余地。我们可从网络对该事件的评论中看到:事情的真相尚未水落石出,不少网友便根据坊间的传言,挥动起道德批判的鞭子,对遇害教授大加鞭笞。所以会如此,根源在于高校教师“潜规则”女学生之类的“旧闻”屡见不鲜,已经积淀成公众内心一种顽固偏见,以至一看到教授这个字眼,就将心中未经任何理性过滤的愤怒与轻蔑放肆地宣泄出来,而“网络广场效应”又放大了这种非理性的情绪。“警察”、“专家”、“公务员”之类的符号亦然。

  另一种普遍的论调是将这一事件与另外两个“弑师案”等量齐观,借此批判教育制度弊窦丛生。诚然,山西和浙江的两起“弑师案”,究其深层原因把账算到教育制度头上理固宜然。但发生在中国政法大学的事件与前两者实质上并不同。迄今并没有任何迹象表明,行凶者杀人与教育制度有什么直接的相关性。贸然将这种偶发的极端个案归因于教育体制,在逻辑上是苍白无力的。

  假如有关“情杀”的传言得到刑事调查的证实,只能说这是一场由“桃色事件”演化成“血色事件”的悲剧。对于付某来说,他所杀害的是他的“情敌”或者欺凌其女友的仇人,而不是作为教育体制之一分子的老师。作为政管学院的学生,付某与讲授法学课程的程教授之间,甚至不存在名副其实的“师生关系”。在这里,“老师”和“学生”的社会身份标签对事件的性质并不起决定作用。换而言之,“弑师”不过是这一事件的皮相而已。

  也许,以符号化的“微言大义”代替对公共事件的理性分析,进而借题发挥,可以督促政府和公营部门更加谦卑地履行责任,作为一种“言说策略”有一定合理性和必要性。但这种简单的“应激反应”,是否会将简单问题复杂化或者将复杂问题简单化?是否具有遮蔽事件的本来面目与真实意义的潜在危险?是否会使非理性的偏见泛滥成灾,以致在这个传媒时代产生一种可怕的多数人暴政?

  这是在以一种隐蔽的恶来对抗恶,纵使能杀敌一万,恐怕不止自损八千。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来说,笔者呼吁大众舆论回归法治轨道,以“个案解决”和“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的态度来对待此类公共事件,才能促进中国社会的良善发展。

  (作者系在校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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