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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赐贵:依法行事才能还政法大学遇害教授公道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3日08:24  新京报

  作者:陈赐贵

  前几日,我惊闻母校中国政法大学发生惨剧:一名大四学生在课堂上用菜刀砍死了程春明教授。我与程老师有过数面之缘,对其有所了解。一方面,程老师性格开朗、衣着出众,喜欢跟学生们打成一片,另一方面,他在教学方面却极为严格,不仅要求学生的论文全部手写,而且喜欢逐篇细读,对不认真的学生毫不手软。

  一位在南方某媒体工作的朋友发来短信说:“法大最近事情不少。”对此,我的答复同此前评论杨帆卷入抄袭风波一事一样:发生一些意外是在所难免的,不让这些意外转化为丑闻的前提是,对事件依法进行公开、透明、迅速的调查。

  如北大法学院院长苏力先生所说,“现代作为一种制度的法治,不能靠‘变法’或移植来建立。”在法学院校,法的精神不是简单地建立一所法学院、引进几个法学家就能实现的,而是要在处理校内外一切事务上遵循法治原则,依法办事、对外公开,在实践中培植法的精神。要而言之,政法大学只有先实现依法治校,才能培养出一批依法治国的法学人才。

  遗憾的是,法大在处理今年两起“杨帆事件”时并未做到这一点,而是任由杨帆一人在“报料”、任由媒体去议论,沉默让校誉受到损害。如今,上天再次给法大出了个难题,也给了法大又一次机会。不同的处理方式将给事件本身画上一个完全不一样的句号,也给法大带来完全不一样的评价。

  在消逝的生命面前,只有通过合法、公开的处理渠道,才能还死者一个公道。

  □陈赐贵(北京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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