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魏文彪:期待猥亵女童目击证人承担公民义务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3日08:41   上海商报

  作者:魏文彪

  10月29日,深圳市海事局党组书记林嘉祥,涉嫌酒后拖11岁女童进厕所。交通运输部10月31日已给予其停职处分。11月1日,深圳警方否认以刑案立案处理,之所以没有对其刑拘是因目前没有确凿证据证明林嘉祥对女童实施猥亵行为。

  尽管有录像显示林嘉祥在事发当时曾叫嚣“我就是干了,怎么样?要多少钱你们开个价吧。我给钱嘛”,但是法律判决一个人有罪毕竟需要有直接的证据。在这种情况下,曾经目睹过新梅园大酒楼卫生间前发生的事情的该酒店员工出来作证,对于犯罪嫌疑人最终能够受到法律的惩处,将会起到直接的关键性作用。从某种程度上说,该酒店相关员工能否出来作证,可能关系到整个案件最终的走向与结局,关系到社会正义是否能够得到实现与伸张。

  我们总是强调一定要实现正义,但是正义不会自己从天上掉下来,正义也不是乞求有权势者开恩所能得到的,正义的实现需要人们的争取与抗争。正如德国哲学家赫费所说:我们要求实现正义,面对非正义,我们不要感到失望,而是要感到愤怒、憎恨、提出抗议。唯有每一公民都将对于特定公民的犯罪当作是对于所有人的犯罪,将践踏特定公民的尊严与利益当作是对于法律与人类文明的挑战,才能最大限度地惩处恶行、减少恶行,才能使更多人的尊严与利益得到更大程度的维护与促进。正因为如此,我们期盼林嘉祥涉嫌猥亵少女行径的目击证人,期盼该案事发现场的新梅园大酒楼负责人与员工能够勇敢地出来作证,承担起自身的公民义务,为促进正义的实现,为让每一个人的尊严得到更大的维护与保障作出贡献。

  魏文彪 (江西 编辑)


Powered By Google 订制滚动快讯,换一种方式看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