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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新春:处理不合格牛奶不能一倒了之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3日09:03  中国江西网

  作者:余新春

  昨晚7时许,两车不合格液态奶在广州石井潭村垃圾压缩站销毁,压缩后的液奶包装袋被运往垃圾填埋场,但压缩出来的液态奶却被直接排入垃圾站旁的河涌。附近街坊反映,这样的销毁工作前晚已有一次,白天温度升高,牛奶发酵,河涌内散发出的臭气让人难受。(11月02日《人民网》)

  很有意思的是,11月2日的齐鲁晚报一篇题为《青岛:8吨“毒奶粉”变废为宝 与煤混合用于供热》的报道称:把不合格的奶粉拆包后和热电公司的煤混合,然后在青岛市供热期间焚烧使用。11月1日上午,在青岛市镇江支路12号某热电厂,工商局会同质监局等部门开展了不合格奶制品的销毁工作,销毁了三鹿、圣元、伊利、蒙牛、雅士利、施恩等6个品牌,共约8231.25公斤。

  同样是处理问题奶,同样在行使人民赋予的公权力,为什么差距这么大呢!?一个为“祸”一方,让群众怨声载道;另一个变“废”为宝,给群众送去温暖。

  对于“大量问题液态奶直接排入河,上级指示”的消息,我们不能武断就确实“上级”是否就做出过如此荒唐的指示。但负责监督此次销毁工作的人员声称是,所选销毁方式是经环卫局等相关部门批准的,他们也为此支付了相关费用。正像歌里唱的那样,说起来是奇闻,听起来是笑谈。作为职能部门难道不知道此次在广州共需销毁约10万箱液态奶,而这么多奶全部倒入河道的后果是什么?真得会想不到,还是根本就没有想?在“官方”批准的外衣下,堂而皇之将大量问题奶排入河涌的非常之举也就不足为奇了。至于“当时大方涌河面上一片白茫茫,好像下了一层霜”和“白天温度上升后,牛奶发酵浮上水面,散发的恶臭让人难受”,那只是一场“意外”。

  这其中,最要不得的就是因“支付了相关费用”后,向河涌倾倒问题奶成为一件不合理但“合法”的事。而为这个不合理的行为穿上“合法外衣”就是我们环卫局等相关部门——这些代表人民行使着公权力者。虽说公权力是一种人人向往的无所不能的至善,公权力更是公众基于公共管理便利的需要,但即使公权力不能成为至善,最朴素也应该成为公众便利的需要,可以说公众不会容忍公权力成为危害自己的“恶事”,更绝难容忍公权力成为某些职能部门获取“相关费用”的工具。否则,权力的行使不仅会与人们善良的愿望背道而驰,而且还有可能成为威胁公众权益的罪魁祸首。可以说,“收钱好办事”、“收钱不办好事”,更像是这次“上级指示毒牛奶再次为祸一方”的真实写照,其折射出的不仅仅是部分公权力拥有者行使职能的随意性或不慎重。一个不言自明的事实是,在权力滥用面前,普通公众是弱者,也是受害者。

  权力部门不能正确行使职能,不能对所行使的公权力有确定的预期,那么公权力在被肆意滥用的时候,只能注定成为公众的梦魇而非福祉。寄希望此次“上级指示”问题奶直接排入河事件,有关权力部门不仅能吸取教训,向社会开公致歉,更需要在今后对待公众切身利益的大问题上,多听听公众意见。同时,监管部门对那些因“支付了相关费用”就滥用公权力行为要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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