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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记:开发商状告房管局难解经适房把关难题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4日08:38  重庆时报

  作者:李记

  因为发现自己开发的经济适用房小区内多位业主不符合住房困难标准,6月21日,兴西华公司向成都市房管局递交了投诉。投诉材料递交后的第88天,兴西华公司一纸诉状,将成都市房管局告上法庭。代理律师冯明超表示,希望以此案判决书为范本,今后打击更多的违规者。(11月3日《中国青年报》)

  此等经适房申请和审核把关问题,各地均时有出现。“开发商状告房管局”诉讼的特殊之处在于,开发商不顾一切地将关系自身生存和发展的房管局,告上了法庭。

  “开发商状告房管局”,可以视为开发商的良心发现。但分析之下不难发现,此种“良心发现”没有普适性,更难有复制的可能,注定难解积弊已久的经适房把关难题。

  由冯明超律师的话,我们可以知道,除开发商外,找不出对违规申购现象提起诉讼的主体;如没有此案,违规者就不会受到查处。也就是说,如果不是开发商的良心发现,这样的诉讼不会出现,违规购房者和渎职、失职的管理者,将得不到应有的处罚和惩罚。

  结合以前屡屡曝光的类似事件我们可以发现,律师这样的判断,不是信口开河。一般而言,类似事件中,资料造假、违规申购等情况的曝光,多是由媒体挖掘出来的。被曝光后,通常的处理方式是,违规者补缴房款了事:既看不到对违规申购者的处罚,又看不到对相关渎职、失职管理者的责任追究。

  经适房、廉租房等政策性住房的申请和审核,是一个系统过程;我们没有苛求作为重要把关者的房管局,能够独具慧眼、明察秋毫,担负所有的责任。屡屡发生的事实告诉我们,解决积弊已久的经适房把关难题,需要多部门联动层层把关,需要监督体系的完善健全,也需要完备的甄别、惩罚、责任追究等程序设计,以及个人信息全国联网技术的全面完善。

  原因很简单,相比法律法规、细则措施的完善健全,“开发商状告房管局”的积极效用和现实意义,毕竟太过有限———我们没有理由把经适房把关的全部希望,寄托在不靠谱的开发商“良心发现”上。本报评论员 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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