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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椿桦
关于深圳海事局官员林嘉祥涉嫌猥亵女童一案,有两条新的消息颇令人失望:一是,受害女童的父亲提出要搜集证据,起诉林嘉祥(11月3日《南方日报》);另一条是,因没有事发时酒店厕所门口录像,案件目前仍按治安案件处理(11月4日《广州日报》)。
此案如果不是涉及到“级别和市长一样大”的官员,那实在是件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案子了。没想到5天过去了,我们得到却是几乎没有任何进展的信息。难道此案把警察也难倒了,需要侦破高手介入?
仔细琢磨新闻报道,猛然发现,原来对警方办案水平“不放心”的,似乎还有“级别”很高的一些人。譬如,在日前召开的深圳海事局新闻发布会上,从北京专程赶来的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副局长翟久刚说,交通运输部领导“高度重视”,已责成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到深圳“立即进行调查”。有人询问林嘉祥目前是在公安局接受调查,还是在调查组那里接受调查,官员们未予回答。看来,交通部里真是人才济济,除了干好交通运输方面的工作外,还可以像福尔摩斯一样爱好推理与侦探。
不过,交通部真要是有强烈的办案欲望,可以申请调入公安部门嘛!何必画蛇添足地自建调查组,去抢警察的饭碗呢?
仅仅因为犯事的人是“交通部派来的”,就得亲自参与调查处理吗?如果这个理由成立,那警察就真的可以享清福了:医生犯了案,卫生部门可以派调查组;教师犯了案,教育部可以派调查组;农民犯了案,村委会也可以派调查组。我一直只听说,职能部门成立调查组,通常都是针对本系统内部出现重大而复杂的工作事故等特殊情况的。林嘉祥涉嫌猥亵女童,应当不是其交通管理工作的一部分;涉嫌猥亵儿童罪,当然也不是交通部调查组所能定性的。
交通部要处分当事人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要相信人民警察啊。警方的调查结果是交通部该不该对林嘉祥进一步采取纪律处分的主要依据之一。而最终罪名是否成立,还有待检察院与法院等司法机关的介入。相信法律不会对违法的普通平民网开一面,更不会冤枉一个“级别和市长一样高”的官员。
所以,怎么琢磨,也想不通交通部参与对案件的调查会对案件起什么作用。会提高办案效率?真要是这样的话,女童的爸爸就犯不着产生亲自搜集证据,试图当一次侦探的冲动了;案件也不会仍停留在治安案件的调查阶段了——但愿这不是交通部掺和的结果。 作者系资深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