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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迅雷
选举的事,是大家关心的事。你可能想不到,一个有关选村官的小小报道,某门户网站的网友评论高达1。2万条。说的是,河南沁阳市邗邰村举行村委会换届选举,现场情景很闹猛,场面颇像娶媳妇,被网友称为“最牛村主任选举”。(11月4日红网)
11月5日,恰逢今年美国总统大选结果揭晓日,这回有多少人期待产生美国首位黑人总统?奥巴马在头一天拿下了“选举第一镇”,麦凯恩还在策划“绝地反击”,竞争蛮激烈的。其实我们的“竞选村长”往往也同样激烈。美国在大选,我们在小选;或者说,美国在小选,我们在大选。说我们是“小选”,是因为我们在直选俗称“村长”的村委会主任——这官儿可真是最芝麻的小官;说我们是“大选”,是因为我国拥有世界上人数最多的农村选民,任何一个国家大选总统,选民数都不可能达到如此庞大的“亿”。
美国直选总统,我们直选村官,都是公民行使民主权利的大事。我国城市的居民委员会、农村的村民委员会,都由居民(村民)选举产生,这是宪法所规定的。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治组织,实行“四个民主”: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二十年多前就试行、至今已实施十周年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在第11条中说得很清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直接选举”简称为“直选”,这是法律规定的组织程序。
现在一说“直选村官”,往往就先想到“贿选拉票”,我认为无证据就说人家腐败、亚腐败,这是失之严肃的。当然,位小权大缺监督的“村官腐败”,在有的地方确实触目惊心;有些地方“两委”关系紧张,村书记、村主任争权夺利;一些地方重选举、轻管理,被称为“半拉子”民主……这都是客观的存在,但要具体到一个村庄、一次选举,那得实事求是、用证据说话。而且,我国法律规定的村民直接选举村官,是受到全国全世界好评的,不能因“贿选拉票”之表,而否定“直选村官”之本。
去年7月,《文汇报》刊登了著名党史专家龚育之的一次谈话,龚老谈到村民自治与政治体制改革,倡导“三思”是为了“后行”。他说:村民自治,宪法里面也已有明文规定。但是这种自治到底怎么操作?可不可以从村民委员会这一级推广到乡镇这一级?还要探索。但是我认为大势所趋,非改不可。“三思”是为了“后行”,不是为了“不行”。既要改革,就不能前怕虎,后怕狼。老是犹犹豫豫,那就只能原地踏步,一事无成。
实践中,已经发生过“推广到乡镇这一级”的探索。2003年8月,重庆市城口县坪坝镇就尝试过。推动这场直选实践的主要领导是坪坝镇党委书记,时年34岁的魏胜多。其改革方案是:镇党委书记的产生实行三票制,先由党代表预选,再由全民投票选出正式候选人,之后由全体党员直接投票产生党委书记;镇长由全民投票选出;副镇长及各部门领导由镇长组阁;建立党代表常任制等等。不幸的是,因为“自作主张”尝试直选,镇党委书记魏胜多被免职并“双规”。可见要迈出民主的前进步伐,哪怕半小步,都是那么的艰难。任何改革探索,多是从不很成熟的萌芽状态向更加成熟的规范操作发展的,如果萌芽状态就扼杀,那么,永远不可能有“成熟”的时光。
邗邰村的选举,说牛也不牛,因为类似情形已不少。候选人对村民作出的各种承诺,比如自己个人“为父老乡亲办理一年医疗费用”等等,内容比较原始。村官重要的是带领村民致富、建设新农村、保障村民各种权益。11月4日新华社报道说,在安徽砀山县,发生了强征农民土地事件,违法占用农民耕地千余亩,村民与城管、警察发生激烈冲突。土地是农民的本钱,村官若能保护好农民的土地利益,那远比给点一次性好处来得重要。
稿源:荆楚网
作者:徐迅雷(《都市快报》首席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