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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扬:新闻行业不应是法律的真空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5日11:06  大河网-大河报

  作者:南扬

  11月3日,人民日报发表了署名文章称,“应加快新闻领域立法工作,继续完善与新闻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做好新闻工作、提高舆论引导能力提供法律保障”。文章还说,“当前,中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这对新闻工作领域的法治化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一句话,新闻立法是时候了。

  为啥要为新闻立法?因为在一个国家里,维护社会公平、弘扬正义的机构很多,比如立法、行政、司法等部门,但是,这些部门都需要大量的财政拨款。那么,有没有一个不花纳税人的钱,却能起到维护公平、弘扬正义作用的机构或行业呢?有,这就是新闻行业。它们不但不花国家的钱,而且为国家创造税收,还为社会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

  笔者只从惩处腐败这个角度谈谈这个问题。最近几年来,国家司法部门惩处的腐败分子越来越多,但是,其中绝大多数腐败分子首先是被媒体揭露出来的。想想看,如果没有媒体的自发参与,这些反腐成果是难以获得的。先不说积极性问题,就凭行政、司法部门有限的工作人员这点来说,也绝不可能像媒体那样延伸到每一个省市的部门、单位、乡村的每一个人,如果要让行政、司法部门拥有这样的监管、监督能力,行政、司法队伍不知要扩大多少倍,不知还要增加多少财政支出!

  据有关专业机构调查,一份发行80万份的都市类报纸,在正常情况下,其卖报、广告收入,不但能保障自己的正常运转,而且每年还要向国家贡献上千万元的税金,可以提供4000个工作岗位!目前,我国存在着许多这类报纸和新闻网站,如果将它们创造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作一统计,那是非常可观的。

  然而,我国至今却没有一部专门的行业性法律,这既不利于发挥该行业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平、主持正义的作用,也起不到适当约束、促使其更加健康发展的作用,尤其是媒体从业人员的采访权、人身权得不到有效保障。但笔者相信,人民日报这篇署名文章的发表,将为新闻立法创造新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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