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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记:猥亵门带来的伤害只能由调查来修复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6日11:16  重庆时报

  作者:李记

  11月5日下午,深圳市公安局通报了林嘉祥涉嫌猥亵女童案件的调查结果,警方认定该案猥亵罪不成立,仅为酒后行为不当。一位网友在留言中直言不讳道:警方这样的调查结果,让我们有吃了苍蝇般的难受。

  在此我们不禁要问:难道此前陈姓小朋友的陈述、已公布录像中林嘉祥的“豪言壮语”,以及事后林嘉祥的和解要求,都不能算作证据吗?如果这些不能算作证据,那么,林嘉祥事后关于“酒后失态”和“不知所为”的辩解,就能算作可信的证据吗?况且,从已公布的录像中我们可以看出,林嘉祥并没有表现出大醉的特征。那么,他对小姑娘的失态之举,为何不能算作猥亵呢?

  在接受11月5日《法制晚报》的采访时,陈姓小朋友的母亲谢女士说:“我宁可放弃对林嘉祥的追究,也不想再伤害我的女儿……我心里太难过了,谁能弥补我们受到的伤害?”

  谁能弥补小女孩及其家人受到的伤害?谁又能弥补公众受到的伤害?显然,目前的调查结果,将这样的伤害又加深了一层。

  据报道,为获得事实真相,当地警方先后作了数百份调查笔录。从调查结果中我们可以看出,这“数百份调查笔录”并没有起到太大的实际效用;最为关键的是,从调查结果的表述中我们可以看出,关键50秒的录像,警方并没有找到,成为佐证调查结果的有效证据。在此我们不禁要问,这关键50秒的录像,到底哪里去了?是被提前销毁了吗?如果是被销毁了,是谁销毁的?对此,警方为何没有给出解释?

  在这些未竟之问尚未解决的情况下,公众和当事人一样,都迫切需要一个让人信服的答案,而不是一个堆砌了专业术语的调查结果。所以,我们期望,对林嘉祥涉嫌猥亵女童案的调查取证,应在司法独立的情况下,继续进行下去,不应该就此告一段落。原因很简单,如果调查结果不能真实、全面地反映真相,让公众信服,那么,“猥亵门”中林嘉祥手握公权力的嚣张气焰,如何得到打压?“猥亵门”中小姑娘一家及公众那些被侮辱被伤害的东西,又如何得到修复?本报评论员 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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