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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波
就在今年记者节来临前这段时间,山西的封口费事件给记者群体蒙上了浓重阴影。但我要说,在这样一种语境中,这个记者节来得恰好!记者节就像每年固定都要响起的一次钟声,它是一记响亮而悠长的提醒。
首先,这一提醒当然是针对所有记者的。在2006年的记者节,《中国青年报》曾推出整版报道“记者节,他们不再受尊重”。两年过去了,记者的社会美誉度提高了吗?我们的记者最有必要在这个节日里,暂时停下手中的活计然后扪心自问:这一年我做了些什么,是否坚守了新闻伦理的底线,是否为公众探求真相穷尽了自己的力量?
前辈报人早已这样做过。60多年前,《大公报》主笔张季鸾先生,就给“记者节”界定了两个方面的内涵:一是节日;二是节操。创办《京报》的邵飘萍先生,信奉“铁肩担道义,辣手著文章”,最后竟以身殉职……中外新闻史都告诉我们,报人天生是一个有使命的群体,这个使命就是忠实地记录时代,执著地探求真相。在任何一个时代,只有不辱使命的记者,才能赢得来自民众的真诚尊重。
其次,这一提醒也是针对我们的社会。有报道称,记者已成为世界上仅次于矿工和警察的第3大危险行业。而国内在2007年的一次统计显示,新闻人的平均寿命只有45.7岁。这些事实都在提醒我们的社会:也许记者并不如你们平素想像的那样牛气冲天。社会应该更充分地保障记者按照法律追求真相的权利,这种保障绝非仅仅为了记者或某一家媒体,更是为了社会这个有机体的健康。
最后,这一提醒更是针对所有读者,所有民众,所有关心事实和真相的人。没有读者和民众的呵护,没有他们持续地传递力量,记者就是失明、失聪的弱势群体,也将失去赖以立足的根基。记者节于读者和民众的意义,就是提醒他们,永远不要丧失对新闻人的信心,永远不要放弃对新闻人的支持,因为这种放弃意味着扔掉洞察事实和真相的机会及权利。即使是让记者形象受损的封口费事件,揭破黑幕的不仍然是我们一位可敬的“记者”(虽然他没有有关机构颁发的正式记者证)吗?
只要社会更加充分地保障新闻人的权利,只要民众持续地给新闻人以力量,完全可以期待,在这块大地上,将诞生一拨又一拨信守良知、勇于担当,如张季鸾先生所说的“职业报人”。那将是民众和社会之福,更是国家和民族之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