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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谢作昱
截至11月5日16时,重庆出租车全面恢复正常运营,罢工的群体事件渐渐平息。对于这起事件发生的原因,重庆市政府新闻发言人表示,有天然气加气困难、黑车营运以及其他一些因素,但主要原因是有的出租汽车公司对出租车驾驶员所收的“份儿钱”每天增加了50元~70元,由此使驾驶员的收入全年将减少2万元以上,从而加重了出租车驾驶员的生活负担,增添了他们的生活困难。(人民网11月5日)
重庆市政府已很快责成各出租汽车公司将“份儿钱”降回到去年水平,既然提高的份儿钱被取消,说明其不合理;政府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解决也说明问题并不是很难解决。那为什么在罢工前没有得到及时而有效的解决?出租车司机不可能没向有关部门反映过问题,为什么反映得不到重视呢?
老百姓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往往得不到重视。一旦矛盾积累,引起民愤,问题才能得到解决──这在时下似乎司空见惯,如瓮安群体事件和海南文昌冲击派出所事件即是。
近年来,群体性事件有增多趋势。通过群体性事件甚至是打、砸、烧,引起重视,从而最终解决问题,这本是一种反常的解决问题的方式。但如果老百姓通过正当渠道反映问题、表明诉求,却总是得不到理睬,或解决问题的效率极低而老百姓付出的成本又极高,那老百姓就只能寻求极端方式。而事实证明,这种方式又极为快捷有效。久之老百姓就误以为,只有把事情闹大才会解决问题,并且形成对这种途径的依赖。于是乎,通过把事情闹大来解决问题,就成为一种非常普遍的反常现象。
但这种后果是非常可怕的。我们设立了那么多机构和解决问题的程序,老百姓却不选择这些程序,那它们就形同虚设。这样,一方面,导致社会资源浪费,让社会徒费成本;另一方面,这些机构和程序存在的正当性将会受到影响。
群体性事件不光造成经济损失,对社会秩序、人们的思想信念也会造成很大影响。更严重的是,当群体性事件此起彼伏时,政府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方式将会受到拷问,政府的合法性也将受到极大伤害。因此,一定不能让“闹大才有人管”成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