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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石川:有保障的言说权是记者的荣耀

  作者:王石川

  11月8日是我国第9个记者节。此前,由中国医师协会联合国内最大的体检机构慈铭体检集团对传媒从业者健康状况进行了分析,公布的结果显示:媒体从业体检者中亚健康检出率为97.5%,媒体属于亚健康高发行业。(11月7日《扬子晚报》)

  诚然,不规律的生活、饮食,超负荷的工作压力,使媒体从业者的健康大打折扣。笔者倒认为,关注记者节不能仅仅关注记者的健康状况,更该关注记者的生存状态,关注记者节操,关注言说权利,实际上,早在上个世纪40年代,《大公报》主笔张季鸾就对“记者节”作了两方面的解读:一是记者的节日,一是记者的节操。

  因此,记者节的要义一方面固然需要关注记者的生存状态,另一方面则需关注记者的权利生态。恰好最近关于记者有多则消息,比如封口费,有的记者威武不能屈,在资本面前不摧眉折腰,也有记者跪倒在资本的裙裾之下,拍卖操守,出卖良知,遮蔽正义,掩埋真相。比如最近有多起记者因报道负面消息被打事件, 从谷歌搜索“记者被打”,约有623,000项符合查询结果,由此可见记者生存状态之恶化。

  “倘若一个国家是一艘航行在大海上的船,那么新闻记者就是伫立在船头上的守望者。他要在一望无际的汹涌海面上观察一切,审视不测风云和暗礁险滩,并及时发出警报和预告。”多年以来,世界知名报业巨子约瑟夫·普利策对新闻记者的价值判断,令我们心折不已。如今看,记者的使命当然不止在于警报和预告,对于那些负载社会调查的记者来说,更多则负有监督之责,记者一旦监督不良现象,往往就会动了一些利益集团的奶酪,因此被报复,而这正是记者屡屡遭遇打压的一个原因。应该承认,记者遭遇的言说之痛,不仅来自无良资本,来自被监督的对象,有些时候还来自权力的干扰。我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十七大报告指出,要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记者也是公民,捍卫记者的言说权利也就是捍卫公民的言说权利。

  不独记者,在一些地方,公民的发言权受到钳制,从重庆的“彭水诗案”、山西“稷山文案”,到海南的“儋州网案”、安徽的“五河短信案”、山东的“高唐网案”,再到西丰警察进京抓记者案,权力之嚣张,文网之密布,不能不让人拍案而起。这些公民的遭遇何尝不是记者的遭遇?记者所遭遇的言说之痛何尝不是公民言说之痛的折射?

  其实,在互联网时代,人人都可以当“记者”,都可以记录所见所闻,都可以发表在网络载体上,都可以合法地行使言说和监督的权利,这就需要在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上着力。言说权利越充沛、越得到保障,公民的权利就越能实现,言说权利的荣耀就是记者的荣耀,也是公民的荣耀。对记者节最好的纪念就是保障记者的言说权,保障公民的言说权,让记者不会被封口,让公民免于以言获罪。 (作者系媒体资深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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