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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四倍
湖北民族学院一些学生近日反映,该校代课老师郭广林因在博客中撰文批评学校70周年校庆,遭校方解聘。
尽管郭老师表示,此事已对学校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这不是他的本意,他不想再说什么。但是,我们不难从中读出无奈,读出遗憾。而湖北民族学院院长戴小明表示不接受采访,“他要怎么闹怎么闹!”如此态度,当然可以看出校方的不满乃至对曝光校庆做法的不屑。不过,是非曲直,相信公众自有明断。
近年来,高校校庆日益进入公众视野,诸如花费巨资邀请明星献唱等行为都受到了舆论的抨击,但如大学校庆会场摆放点钞机之类的怪异信息,应该是第一次进入我们的视线,而郭广林充当了戳穿“窗户纸”的人,正如《皇帝的新衣》里面的小孩那样,受到了舆论的称赞。笔者想指出的是,社会该如何对待戳穿“窗户纸”的第一人,而不是让他们像郭老师那样被开除了事。
因为社会需要更多的戳穿“窗户纸”的人,需要更多这样的较真公民。但是,毋庸讳言,现实中充当了戳穿“窗户纸”角色的公民,要么是生计要么是生命在一定程度上都受到了影响。如本则新闻中的郭老师。
还如曝光山西霍宝干河煤矿发放“封口费”事件的记者戴骁军。因为从一定意义上说,正是作为公民的戴骁军的个人努力,才戳穿了“潜规则”,而他却遭受到了精神和生命的双重威胁。更多的事例则发生在很多揭“黑”记者身上。
还有公民戳穿的银行每月31日不计利息的做法、公众不知情的火车票强制险等,尽管他们不至于冒着生命危险或被威胁,但是,他们充当了戳穿“窗户纸”的角色,是社会进步和更趋合理的力量所在,社会理应用理性的呵护态度来对待他们。
社会为什么要呵护戳穿“窗户纸”的公民?因为充当这种角色,意味着他们正在以积极的姿态介入公共生活。在传统社会之下,人们的社会公共需要微乎其微,人们的公共意识也极其微弱,人们普遍缺乏对于公共利益的关怀,更谈不上在此基础上所谓公共精神的培养和公共人格的培育。他们以较真的姿态介入公共生活,让我们看到公共领域与公民社会具有品质上的契合性。自由、平等和法治的社会品质恰恰是公民社会中一个合格公民的基本素质。试想,如果没有他们的较真,何来真相大白于天下?何来社会进步?
更重要的是,戳穿“窗户纸”的角色体现了在公民社会建设路径中公民自觉的责任担当。可以说,对公民主体性精神、契约精神、规范性精神、权利与义务对等精神、社会正义精神等理性精神形态的希冀与期待是社会进步的动力所在,而离开了戳穿“窗户纸”的勇气和责任,一切都将成为空谈,成为空中楼阁。
期待我们每个人都能成为敢于戳穿“窗户纸”的公民。如果这做不到,那么就让戳破“窗户纸”的人得到社会呵护吧! (河南 朱四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