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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练洪洋
11月8日上午,陕西神木县公安局在内蒙古召集辖区内的煤老板开座谈会,倡导“花钱买平安,平安促发展”,当场收取赞助费300余万元。(11月9日《三秦都市报》)
公安局“哭穷”,向煤老板拉“赞助”,这种行为的错误及其隐患显而易见。相信陕西神木县公安局领导也心知肚明。明知不能为而为之,除了说明决策者的政治智慧不足之外,也在一定程度上折射了基层公安的生存困境。
当前公安普遍存在人员不足、装备落后、经费短缺的现象,其中关键是经费短缺。基层公安部门大量存在着“无电脑、无车辆、无办公场所”的“三无”派出所。甚至出现没有办案经费、民警工资不能按时、足额支付等现象,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还出现“贷款办案”现象。而基层公安的事务和责任却一点也不轻。
投入不足,难以维持正常运转,客观上迫使基层公安干警用公权变现,催生“罚款经济”,助长“公权抢劫”,种种侵害公民权利、破坏社会风气的丑恶现象由此衍生。所以,我们在谴责一些基层公安局的不良行为的同时,也要呼吁政府要有所作为,对公安要加大投入,保障足够的经费开支,首先从经济上铲除“罚款经济”的沃土,再严加管束,从规章制度上斩断公权乱伸的“手”,才有可能杜绝基层公安明里暗里向社会乱伸手的现象,光指责是解决不了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