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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祝颐:不妨反思深圳袭警事件的前因后果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10日10:49  荆楚网

  作者:叶祝颐

  深圳市新闻办8日通报,7日宝安区石岩街道办在组织开展清理非法营运的设点检查过程中,发生一名摩托车主意外死亡事件,死者家属召集人员到深圳公安局交警支队宝安大队石岩交警中队聚集,引发大量人员围观,并发生袭警事件。目前事件起因基本查明,事件已平息。石岩街道办工作人员赖XX已被刑事拘留,当地民政局长与死者家属一道,护送死者李国超的遗体前往殡仪馆安放。事发地社会秩序恢复平静。(11月9日《南方日报》)

  日发生袭警事件,公安机关8日凌晨向媒体通报案件处置情况,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体现,政府信息公开的效率可圈可点。在处理袭警事件中,政府保持克制态度,积极维护秩序,耐心做好解释疏导工作,也体现了政府对群体性事件的处理能力与执政智慧,值得肯定。石岩街道办工作人员赖XX在执法过程中用对讲机砸人,导致摩托车主死亡,成为袭警事件导火索,被刑事拘留,那是咎由自取。袭警闹事的违法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也是违法者应该付出的法律代价。但是这起本来可以避免的袭警事件也有太多值得反思的地方。

  摩托车非法营运扰乱正常交通秩序,造成安全隐患,毋庸置疑,非法营运应该及时整治,事实上,不少地方都整治过非法营运,但是如何整治,是一个具有技术含量,考验执法智慧的问题。高压手段对付非法营运固然效果立竿见影,但是也存在隐忧。袭警事件中摩托车主意外死亡就是教训。而且非法营运背后的问题更值得关注。政府在强制取缔非法营运时,还应该考虑摩托车主非法营运的动机是什么。他们仅仅是故意非法营运,逃避检查吗?

  据笔者了解,非法营运者多是没有谋生技能的困难群众与外来人员。就本事件而言,摩托车主逃避执法检查,加速冲过拦车点,无疑极不理性,但是他毕竟罪不至死。他在冲卡之前或许也权衡过利害关系。冲卡虽然危险,但是非法营运一旦被抓,不仅摩托车将被没收,还会被处以罚款。对困难家庭来说,摩托车可能就是他的大部分家当与谋生工具。其冒险冲卡的法盲行为让人愤慨,但是他幻想冲卡保住摩托车的动机也可以想见。如果有关部门在查处取缔非法营运之前多一份执法关怀,多一点有情操作,给非法营运车主安排一条生活出路。他们或许不会对取缔非法营运如此抵触,更不会以生命诠释冲卡的代价。

  再说,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查处非法营运车辆的合法性问题。稍懂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作为政府派出机构的街道办事处,其工作人员根本不具备设卡拦车的资格。车辆未缴纳税费,由交通稽查部门查处,车辆非法营运由交通警察来管。根本轮不上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赤膊上阵。就算清理非法营运是当地政府开展的统一行动,仍然无法绕过执法权限的问题。从本事件来看,交警根本不在现场,街道办工作人员查车显然程序违规。

  检查非法营运车辆本是交警的职责,街道办工作人员越权上路拦车,与交警抢饭碗。实际上还存在交警不作为的问题,死者家属与其他闹事者把矛头对准交警,并非不能理解。

  至于工作人员情急之下,动用对讲机去砸摩托车主的头,阻止摩托车逃避检查,更是错上加错的法盲之举。虽然被刑事拘留是他应付的法律代价,但是,我并不认为赖XX就是整个事件的罪魁祸首。他也许也会感到很“委屈”,他本来不具备执法权限与执法能力,让他上路拦车本来就是“赶鸭子上架”,面对非法营运摩托车冲卡的突发情况,他手忙脚乱,胡乱暴力阻止,其后果肯定是他没有预料到的。

  既然袭警事件已经发生,政府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平息袭警事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无疑十分必要。但是袭警事件教训更值得吸取。检视执法规范,加强执法人员作风建设;未雨绸缪完善制度设计,给非法营运者之类的弱势群体安排生活出路,避免事件重演。政府还有很多事情可做。

  稿源:荆楚网

  作者:叶祝颐(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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