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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勇:煤老板赞助警方谁来担责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10日14:21  新民晚报

  作者:赵勇 

  一些权力寻租事件曝光后,往往见不到一个像样的处理结果,因为那是集体决策、集体受益,你追究哪个官员的责任,好像都很不讲道理。  俗话说,有些事做得说不得,陕西神木县公安局大柳塔分局的领导们深谙此道。

  11月9日的《三秦都市报》报道说,8日上午,大柳塔分局向前来参加座谈会的70多位煤老板现场收取“赞助费”。这场座谈会被大柳塔分局精心安排在了远离辖区的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不仅会场没有悬挂任何标语,所有参加会议的警察也没有一人穿警服。

  虽然这场座谈会开得很低调,但大柳塔分局魏局长的一段发言却堪称惊人:“刑事案件的频发,使公安机关并不宽余的经费更加紧张。根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原则,倡导花钱买平安,平安促发展,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我们期待你们的大力支持。”一位煤老板响应也体现了很高的“觉悟”,他说,“保障煤老板人身、利益不受侵犯就要靠公安队伍,为公安分局集资虽然名义上是支持了公安局,实际是对我们个人利益加强防范。”双方一唱一和,默契无间。接下来,自然就是煤老板们排队交钱的好戏。

  我突然想到了真假记者如乞丐般排队领取“矿难封口费”的场面。这两出戏上演的时间和地点虽有所不同,但骨子里都是一样的,无非是权力之间以金钱为纽带的利益交换而已——真假记者们出卖的是新闻监督权,陕西神木县公安局大柳塔分局出卖的,则是同样神圣的执法权。

  “警方赞助费”和“矿难封口费”一样,是非一目了然。问题是,权力何以敢于如此明目张胆地卖身求荣、委身成奴——虽然大柳塔分局已经把收取“赞助费”的现场搬到了遥远的内蒙古,虽然现场警员没有一人敢于身着警服。

  我想,“法不责众”的惯性思维是这种权力丑闻一再出现的心理根源。权力寻租从来都是个高风险的“行业”,尤其是现在网络技术如此发达、信息传递如此便捷、反腐力度不断加大,贪腐者更是时常要掂量一下风险,才敢三思而后行。但奇怪的是,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权力集体寻租的新闻却是层出不穷,比如说一些政府部门数量惊人的小金库及由此派生的五花八门的福利,比如说,打着“支持警方工作”旗号向煤老板收取的赞助费。

  一些权力寻租事件曝光后,往往见不到一个像样的处理结果,因为那是集体决策、集体受益,你追究哪个官员的责任,好像都很不讲道理。比如说小金库,大家都知道这个东西是权力寻租的怪胎,但你就是拿它没办法,为什么?因为小金库是单位的,即便出了事,责任人好像也是模糊的集体而非清楚的个人。神木县公安局大柳塔分局向煤老板们收的“赞助费”,或许也是这样,即便是以权换钱,那也是单位的事,跟个人没关系。况且还有着“花钱买平安,支持警方工作”这么坚固的挡箭牌。

  “煤老板赞助警方”一事被媒体报道后,陕西省、榆林市公安部门昨日要求严肃查处。目前,榆林市公安局督察部门介入调查。神木县公安局表示,219万元的“赞助费”如数退还。我们希望,这一事件的处理,不会掉进“集体负责却无人负责”的怪圈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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