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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见悦
据《中国青年报》、《北京青年报》和《南方日报》的3篇报道,一位叫张衡的人10月29日晚在“中青报三楼会议室”报料,称自己去年从拍卖市场上花了7万多元人民币,买到了20多件季羡林私人藏品。报道内容除了“季羡林藏画被盗卖”之外,季先生的秘书杨女士也被牵扯进来,《南方日报》文章引用报料人言论表示:“其秘书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这是一个看起来理所当然,但实际上缺乏逻辑的推理:首先,报料人并没能证明自己所拍得的作品确实是“季羡林私人藏品”真品;其次,即便季先生藏品真的丢失,也不能马上归责于秘书,更不能断定其“监守自盗”;最后,按照张衡的说法,此案已属刑事案件,他本人也已经报案,那么,非经司法程序,任何人,包括媒体在内都不能越位“缺席审判”。
遗憾的是,媒体一开始便出现了倾向性语言,更糟糕的事情出现在针对此事的后续报道中。“季羡林藏画被盗”事件很快也被演化成“季羡林受虐”,矛头直指杨秘书和她背后的北大,杨还来不及做任何辩解,却已经被媒体直接“宣判”成为“千夫所指”的罪人了。
众所周知,近年来重视程序公平成了我国法制建设的一大进步,即便有“铁证”证明是有罪之人,也要经过严格的法定调查、审判程序,方能给予定罪。对此,媒体也多有赞美之词,然而当同样的事情落到自己头上,众多媒体却忘记了自己也要严守“程序正义”这个规则。
实际上,爆料人张衡提供的“季羡林藏品”,已有艾青家人出面证明其为赝品,而北大也发表官方声明,“经过学校调查,季羡林先生秘书保管的季老藏品并未外流。”季老的学生、前任秘书在接受后续的采访时也表示,这些字画可能“大部分是伪造”.面对这些更加权威的证据,先前图一时痛快的媒体和评论家们将如何应对?!媒体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生活中相当重要的力量,而掌握着话语权的媒体人,请千万要慎用权力!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