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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敬己
时间走到1984年。从十一届三中全会算起,当代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已跨入了它的第6个年头,1983年,突破了对“先富起来”的语言禁区之后,经济改革中的中国,必然要面临一个新的话题。
1984年7月,中共中央在北戴河开会讨论《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的提纲,当年10月,中共中央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这个决定,提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商品经济第一次写进党的决议。文件明确提出了中国要实行“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改变了原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提法,成为改革开放的纲领性文件之一。
对于这个文件,邓小平这样评价:“有些是我们老祖宗没有说过的话,有些新话……过去我们不可能写出这样的文件。”
邓小平“举重若轻”的“有些新话”,却承载了几十年时间里无数精英的努力。早在1962年,广东社科院原副院长、经济学家卓炯便提出了要建立“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并预言“商品经济必将万古长青。”但一直到1981年底,商品经济仍然是个充满风险的禁忌话题。在1983年,主张“商品经济论”的经济学家薛暮桥还被批评“有知识分子的劣根性”。虽然这个时候离改革开放的标志性起点——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已经过去了整整5年。
之所以商品经济这四个字的面世如此艰难,不妨回顾和之相对应的计划经济。提到计划经济,就会绕不过“姓资姓社”这个当时看来仍然无比重大的问题。很显然,在当时的语境下,1949年以来曾为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的计划经济,是无比正确的,是不能被质疑的,计划经济就是社会主义,那么与之对立的商品经济就只能是资本主义。好不容易才建立的计划经济,如果让商品经济掺和进来,那岂不是“辛辛苦苦几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这可不属于经济改革的范畴!
幸亏法制思想从来没有从有志之士的头脑里淡化。几经周折,和宪法有没有抵触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终于被写入了十二届三中全会的主要研究问题——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这其中充满了政治智慧,虽然这也是一个折衷式的句式。
其实,商品经济只是一个过渡性的概念,更不用说在它的前面还有“有计划的”这样的定语。但它对“资源、产品可以交换”进行语义上的解放,已经实属不易。一直到1990年12月24日,邓小平同江泽民、杨尚昆、李鹏谈话时,说到“我们必须从理论上搞懂,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区分不在于是计划还是市场这样的问题。社会主义也有市场经济,资本主义也有计划控制”。“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才完成历史使命,商品经济才回归“市场经济”之门。
著名学者秋风这样总结商品经济从计划经济脱壳而出时的情状:经济学家对中国的市场化转型发挥了很大作用,他们的理论努力甚至可以用“悲壮”一词来形容。不但如此,他还期许:中国改革要取得良好进展,至少需要一个条件——学者们能自由地就改革所涉及的理论进行辩论,公众也能够以其常识影响、参与这种辩论。相信,这不止是他一个人的期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