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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九器:陇南事件暴力必须谴责,思维更需革命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19日10:18  重庆时报

  作者:马九器

  11月17日,甘肃省陇南市30多名拆迁户集体到市委上访,最终发生部分人员打砸政府机关的暴力事件。

  但凡群体性事件,常常夹杂暴力的阴霾。无论暴力的拳脚带有多少正当的理由,都将因对法律的漠视、公共秩序的损害而带有无法推脱的“原罪”。

  与“谴责暴力”相提并论,甚至尤显重要的是执政者思维的革命性改进。在甘肃陇南市政府新闻办的一纸信息说明里,事件经过以一种线性、单向、混沌的特征显现在公众面前,公众看到的是“群众被少数别有用心的人煽动利用”,总是“一些不法分子”的“唆使、冲击”,总是“政府和执法人员”的忍辱负重,最后给世人总是一种印象——群体性事件上升为一种近似过去政治领域中的“敌我矛盾”。

  此种信息的表达方式,归根结底是一种思维模式,这种模式与此前很多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思维惊人相似,贵州瓮安事件曾有过,云南孟连事件曾有过,这种动辄就把群体性事件简单定性、模糊定性的思维,正是传统专政思维的某种延续。

  有什么样的思维就有什么样的行为,有什么样的行为就有什么样的结果现状。正是有上述这般简单定性、模糊定性的思维作祟,很多群体性事件不是在一种公平的、及时的、妥协的、宽容的状态下得到处置,反而是在一种简单的、固化的、迟滞的乃至粗暴的方式下得到处置,结果不仅不利于群体性事件的妥善解决,反而容易导致矛盾激化、酿成悲剧。

  “贵州瓮安事件”已经成为当下政府处置群体性事件的一个反思标本,而前不久的“重庆出租车罢运事件”也成为瓮安事件后政府处置群体性事件的一种进步样本,那就是摒弃传统那种“非敌即友”“非白即黑”的简单思维,把群体性事件作为一种任何社会都很难避免的正常社会现象看待,继而从科学研究的角度重视它、研究它、剖析他,最终找到规律,按照社会规律运用非暴力的、多样化、公平与妥协的手段处置群体性事件。

  当各级执政者对诸多群体性事件的思维认识发生一场静悄悄的“革命”,一旦科学和规律在手,从容应对当水到渠成,群体性事件也将不再是洪水猛兽。陕西 马九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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