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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志顺
杭州地铁工地坍塌事故还在调查中。昨日,中铁四局杭州地铁一号线湘湖站常务副总经理梅小峰向外界透露,事故原因有三:一是土质,这段是淤泥质黏土;二是坍塌段路面是主干道,车流量大;三是近期持续性降雨。(《齐鲁晚报》11月19日)
而就在杭州地铁塌陷的第二天晚上,当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赵铁锤、浙江省副省长金德水、杭州市市长蔡奇责问地铁施工相关负责人“是否在事故之前就曾发现过事故隐患”时,该负责人表示确实存在隐患。当赵铁锤随即痛批“为什么不事先采取措施解除隐患”时,相关负责人表示,已向上级部门汇报过,需要等上级批示。对此回答,三位领导均表示,出现这么重大的安全隐患,施工单位应该及时采取措施补救,根本不需等待审批。(《广州日报》11月17日)
不能说就地铁发生事故的原因,梅副总经理的分析所指没有道理,毕竟他是这方面的专家;也不能说在发现有重大隐患之后,作为施工各方负责人,基于某种现实的考虑,选择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是错的。毕竟兴师动众的“大停工”若耽误整体规划布局,施工负责人是否能担当得起政府部门的“问责”是个问题。更不能说三位领导的表示是“马后炮”,毕竟出了问题,施工方除了选择被动的向上级汇报,还有个发挥其主观能动性的问题。
但问题是如此一来,岂不是相关利益各方都觉得很冤?事实上,从目前的事故原因调查进展情况看,除了勘测、设计、监理、安全方没有出面解释原因,我们尚不能确定他们是否有责任,有多大责任,施工方和政府部门都在极力排除事故的原因与己无关。或者有责任也不愿承认。那么,可以预计的是,当有一天追查勘测、设计、监理、安全等方的责任时,他们也完全有可能将责任推给地方政府或推给施工方,事实上,无论是勘测方还是设计方,他们提供的设计方案和勘测数据只是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最终的拍板权在政府,而监理、安全方不可能全程不受施工方金钱和物质等诱惑,当然我这不是为监理、安全方开脱,而是中国的现实就是如此,不然,哪有那么多“豆腐渣工程”、“王八蛋工程”呢?
工程出了事故,相关利益各方不是从主观上找原因,而是一味将责任推给他人或归于天灾,甚至无论拿哪一方问责,哪一方都可能觉得冤。这显然不是负责任的态度。只是不知道相比那些死去冤魂,相关利益各方的这种所谓的“冤”到底算不算冤?这点冤又算得了什么?
杭州地铁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真诚的期待各方都拿点诚意出来,这样,幸许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幸许使那些屈死的灵魂稍事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