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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光远:燃油税如何安抚冷对的民意(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23日08:35  东方早报

  我们看到,国际油价11月20日创下三年半来新低,纽约市场油价更是跌破每桶50美元大关,创下2005年5月以来的最低水平。与此形成对照的是,国内油价仍然稳守每桶90美元左右的高位。为什么罔顾国际油价下跌的态势?目前的解读有两种:一是为了两大石油巨头“抓住机遇”弥补以前在炼油上的亏损;二是在国际油价高企的时候以高价进口的石油,这个时候低价出售,这对于垄断巨头而言显然不可接受。不管如何,燃油税在这个时候推出,便被民众普遍解读为既得利益集团对抗油价下跌的“缓兵之计”,晚降价一天,他们即可获得3亿人民币之巨的额外收益。

  既如此,在油价没有合理调整的时候,就匆匆推出燃油税,怎么可能获得民意的支持和喝彩呢?

  公共政策的第一要义是公平,而公平的逻辑起点则是公开政策的讨论过程。面对民众如此多的疑虑,要赢得民众信任,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有关方面公开方案的具体内容,确保民众的知情权,确保他们有机会参与讨论,并且对即将出台的方案给予官方解释,以弥补其程序上的缺憾,而不是仅仅依靠一些所谓的专家来放风,更不能制造生米做成熟饭的既成事实。这是公共政策挽救自己信誉的必要程序。即便推出的方案对民众的利好出乎想象,也需要公开的程序来确保其合法性。

  就配套措施而言,如果燃油税真的如坊间传言要赶在12月1日以前出台,我们认为以下配套措施是必须赶快制定的:

  首先,不管燃油税是否推出,一定要把高企的油价首先降下来,这是确保燃油税被民众接受的前提,发改委之前所做的要把油价“稍微”降低的表态显然很难令人满意。第二,要制定出成品油价格市场化机制的时间表,这是燃油税是否公平的必要条件。第三,必须完善特殊群体的税收优惠和补贴机制。对于公交、出租等行业以及农民用油的问题,可以通过税收优惠或者补贴的方式,减轻这些特殊群体的负担。第四,燃油税的资金必须体现专用的原则,各国征收燃油税的最直接的目的就是为公路建设筹措资金,考虑到我们国家公路建设的主体是地方政府,因此必须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的税权,燃油税的绝大部分比例应该给予地方政府。最后,必须妥善安置养路费收费机构近30万的交通稽征人员,改革不能不考虑这些人的安置,但也不能一股脑的全部转换成公务员,给政府改革制造新的难题。

  燃油税改革可谓命运多舛,从提出到出台,历经十四载,见证了中国体制转型的艰辛不易。这一承载着国人诸多梦想的举措,本应收获更多民意支持,却因制定过程中民众的失语,而没有获得民众的认同和肯定。这样一个缺乏公众智慧的政策,最怕的后果是既牺牲了公正,也牺牲了效率。通过配套政策弥补程序缺憾,就成了改革必须配套的“补丁”。这样,也许征税才可以被称为拔鹅毛的艺术:获得最大数量的鹅毛而听到最小的叫声。

  (作者系资深财经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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