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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卢荻秋
被网民称为“史上最牛县委书记”的原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县委书记张志国,今年年初以涉嫌诽谤罪为名,派出警察到北京试图拘传披露西丰县丑闻的《法人》杂志社记者,引起全国舆论一片哗然。随后,被铁岭市委常委会责令引咎辞职。20日,铁岭电视台披露,张志国正式担任沈(阳)铁(岭)城际轨道(轻轨)交通工程办公室副总指挥,主持工程日常管理指挥工作。(《南方都市报》11月23日)
按照中组部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规定,领导干部任职前是要公示的,张志国的重新任命有没有经过公示,从语焉不详的新闻中是看不出来的。当然,这只是程序而已,问题的实质还在于任命的理由是什么?
今年2月5日,铁岭市委召开常委会听取调查组汇报后认定,张志国身为县委书记,法治意识淡薄,同意西丰县公安局介入并拘传记者,对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直接领导责任。为此,市委决定,责令张志国引咎辞职,并向市委写出深刻检查。不过,在公众眼里,“最牛书记”的问题可不是那么简单,最起码还包括滥用公权、钳制舆论等行为。那么,经过短短九个多月的时间,张志国对上述问题都反省到位了吗?都改过自新了吗?或者表现出突出的个人能力、取得突出的成绩了吗?这一切铁岭市委有没有向市民告知,我们不知道。所以,人们有理由担心,“法治意识淡薄”的张志国在同样需要“法治意识”的城铁建设领域中,依然可能是个不合格的领导干部。
退一步说,就算张志国在短短九个多月中脱胎换骨,修炼成为德才兼备的领导干部,他的复出也要符合有关规定才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定,引咎辞职、责令辞职、降职的干部,在新的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实绩突出,符合提拔条件的,才可重新担任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2月5日,铁岭市委责令张志国引咎辞职,并未另行安排其工作,也就谈不上“实绩突出”,更没有满足“一年以上”的条件,铁岭市委为什么会急于让张志国复出呢?
领导干部犯了错误丢了官,并不可怕,只要他痛改前非,还可以继续施展才华,为社会服务,甚至还可以回到领导干部的岗位上来。问题在于,因故落马的官员,不能不动声色、稀里糊涂就东山再起,必须考虑到社会影响,采用审慎的态度,按照规定的程序,满足任用的条件,更必须给公众一个更加公开与透明的信息,否则只能让人徒增臆想,产生不必要的负面效应。显然,在“最牛书记”的复出问题上,铁岭市委欠大众一个清楚的交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