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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冰启
近日发布的北京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将自主招生范围由往年的“高中毕业生”改为“高三毕业生”,北京大学招办负责人在解释自主招生政策时指出,之所以在自主招生上有所变化,就是为了表明北大招生的态度——不鼓励学生复读,不鼓励学生因为追求北大而复读。同时还特别指出,2009年北大自主招生将不招收生活中不孝敬父母的学生。(11月22日《信息时报》)
北大自主招生不招复读生,以及注重考察学生的道德素质,表面上,都反映出这一自主招生规则,体现了学校对人才的要求,似乎颇有个性,也符合举行自主招生的本意——大学自主招生,就是要招收符合自身培养要求的人才。但是,北大的自主招生规则,却违背了高校自主招生的两个基本原则。
其一,公平性原则。造成不少学生复读(统计显示,每年报名高考的复读生达到300万)的原因,不是他们心甘情愿复读,而是由于高考制度不合理(不能自由申请、充分选择学校)、高等教育资源配置不合理(名校获得的国家资源远多于一般学校)、高等教育管理制度不合理(升学之后便确定了很难更改的“大学身份”)、用人制度不合理(用人中存在学历歧视和学校歧视),不得不花更多精力准备高考以考上一所好的学校,复读生本已是教育不公平的受害者。另外,在自主招生中不招收复读生的北大,并不能在统一高考录取中,将分数达到学校录取要求的复读生拒之门外,这种做法,只能加强集中录取中的复读生竞争,根本起不到北大预期的效果。
其二,操作性原则。查阅采取申请入学方式的发达国家高校的多元录取标准,从学术水平测试、高中平时学习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表现到大学面试考核,所有指标,均十分清晰,且向社会公开,这种清晰、公开的评价体系,让社会对大学的自主招生十分放心。反观北京大学的推优要求,执行“十六字方针”:热爱北大,心系天下,人格健全,成绩优秀。这十六字,在笔者看来,只有最后4字,可以明确考察,而前十二字,几乎不能考察。这样不具操作性、标准不清晰的要求,自然会引来社会的质疑。而且,更让人困惑的是,反复复读报考北京大学的学生,显然十分热爱北大,他们怎么就被北大排除在外呢?
我国高校5%自主招生,已经试点到第7个年头,北京大学自主招生规则引起的争议,反映出我国高校自主招生能力尚需提高。在笔者看来,自主招生规则之所以存在不公平、不清晰、操作性差的问题,主要原因在于高校没有作为自主办学法律依据的大学章程,这就使高校的自主办学行为存在很大的随意性,自主招生规则难以真正体现一校的办学理念和人才培养要求,也就在情理之中。
作者系高校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