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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涛
由湖南株洲市委、市政府主办的历时4个多月的株洲市“80后”优秀青年干部“海选大赛”近日落下帷幕。此次“海选”采用类似“超级女声”的竞争方式,共吸引了7000多人报名。株洲市政府表示,拟将此形式打造为选拔人才的长效机制。(《中国青年报》11月24日)
对于“海选干部”、 “公推公选”,我向来以善意的眼光来看待它们。尽管近年来一再冒出类似的新闻让人有些审美疲劳,尽管其程序上存在着不完善,常常被公众指责为“作秀”,但是,这些“海选”与“公推公选”毕竟打破了以往干部任用的广泛模式,有助于培育公民的民主意识,因此值得我们期待。不过,纵观之前的一些类似举措,由于其程序上存在内伤,与真正的民主选举还是有不小的距离。
我的不少朋友抱怨说,他们单位搞的“竞争上岗”,一任领导一个样。有的领导热衷于搞“竞争上岗”,有的领导则根本不感兴趣;有的领导搞“竞争上岗”一阵风,高兴时就搞,不高兴时就放在一边或者在搞“竞争上岗”时,专挑些不好的岗位放出来,要么就是“竞争上岗”的条件针对某些人量体裁衣。 “海选” 、“公推公选”同样存在类似的问题。一些地方搞“海选”干部,另外一些地方根本就不搞;有的地方这任领导搞“海选”,下届根本就不搞;有的地方“海选”干部的岗位、条件、程序一年一个样。凡此种种,使得这样的选拔方式充满不确定性。所以,没有制度化,就谈不上真正的“海选” 、“公推公选”。
各地“海选”与“公推公选”中普遍存在的另一个问题是,尽管候选人上台激情演讲,电视也直播了,民众也看到了过程,但真正决定这些候选人命运的仍然是台下少数的几个评委,或者是组织部门,民众并无多少话语权——当然,有的地方还规定了民意测验的程序,但所占比重也是很小。我将这种现象称之为仅仅是满足了民众的“围观权”:你可以前去看看,也可以评头论足,但要决定候选人命运时,却被关在了门外。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那么,“海选”与“公推公选”能否在满足民众的“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上再下些功夫呢?
在“海选”与“公推公选”中,相信很多人也看到了候选人伶牙俐齿地进行演讲、答辩,表达了自己的施政纲领,或许下种种动人的诺言。但是,演讲答辩存在着极大的道德风险。古人云:“非知之艰,行之惟艰。”一些人一旦当选,面对诸多利益的引诱与博弈,就开始更多地遵循“潜规则”,迎合长官意志或者任性所为。因为当年的演讲答辩已成明日黄花,已经无法有效约束今日之官员。所以,“海选”、“公推公选”应当视为一个长期的过程,而不是将干部选拔上来了就完事,要赋予民众监督的权利,干部上台后,当年的演讲答辩是今天工作的镜子,工作不到位,民众可以批评,工作不合格,民众有权请他下台。也许只有解决了这几个问题,“海选”与“公推公选”与民主选举才能渐行渐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