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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建明:莫为舞王大火烧出个公安副局长庆幸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25日10:47  中国江西网

  作者:叶建明

  深圳龙岗舞王俱乐部“9.20”大火案近日又爆出新进展,可靠消息称,涉嫌在“舞王”插“干股”谋取私利逾亿元的龙岗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陈旭明,现已被深圳检查院反贪部门双规调查。有检察院方面人士透露,有关方面在陈家总共搜出现金约1,000多万元,另有其个人帐户下的房产、存款及股票总值约2亿元。“9.20”大火烧死了44人,而陈旭明或许亦是大火“烧”出的第一个贪官。据悉,警方是在“舞王”帐册中发现了陈旭明的名字,顺藤摸瓜查到他。(11月22日甘肃在线)

  读罢这则新闻,我们是该为“舞王”的一把大火烧死44个无辜的生命感到痛心与惋惜,还是为“舞王”的一把大火“烧”出一个惊天亿元巨贪感痛快与庆幸呢?

  中国反腐败的成果很大程度上有赖于各种意外事故(事件)的发生。有大火烧“烧”出的贪官、有卫生间漏水“淹”出的贪官、有小偷“偷”出的贪官、有矿难爆炸“炸”出的贪官、有被地痞流氓抓住把柄无休止的敲诈“敲”出来贪官、有包二奶导致大奶吃醋被告发的贪官、有凶杀案牵扯出的贪官、有溃坝桥倒路塌查出的贪官等等。林林总总,千奇百怪,不一而足。

  为什么现在的贪官总是在发生各种意外事故后被揪出呢?诚然,在当今信息高度发达的今天,意外事故(事件)特别是重大意外事故注定会被媒体与网民高度关注。但是,有关反贪部门不能只在被舆论与民众高度关注或民愤极大时才认真去履行反腐败的职责。试问,如果深圳龙岗舞王俱乐部不发生死亡44人的重大火灾事故,那陈旭明这个惊天亿元巨贪会不会一直蛰藏而不被发现呢?

  “在家就搜出现金约1,000多万元,另有其个人帐户下的房产、存款及股票总值约2亿元 。”如此巨贪,如此的多处投资,陈旭明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不可能不露出一点苗条。事实上,除了深圳龙岗舞王俱乐部每个月给陈旭明供奉20万“干股”外,龙岗大部分同类娱乐场所都会每月定时给陈旭明供奉数目不等的“干股”分红。这在龙岗的娱乐场所几乎都是公开的秘密,只要当地反贪部门深入民间,深入群众,这些情况是很容易了解掌握的。古代尚且有官员微服私访到民间了解当地官吏是否腐败,作为肩负神圣反腐责任的现代反贪官员,决不能关在办公室里反腐败。

  在现有反腐体制还存在不少缺陷的情况下,反腐败比较有效的方式是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明查暗访,查找腐败的线索。其实,那些光天化日长期公开经营的“黄赌毒”场所或类似于此的违法暴利场所就是反腐败的现成线索,我们的反贪部门不能熟视无睹。没有保护伞,没有腐败,日进斗金的违法娱乐场能够长期公开的存在吗?只有认真的去查,对每个涉嫌有腐败的违法娱乐场都不放过,才能有效的震慑想贪的官员,让他们感觉到“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从而不敢涉足。

  在“舞王”大火发生前,如果反贪部门根据种种蛛丝马迹就查处陈旭明,那么,失去“保护伞”并涉黄赌毒多年深圳龙岗舞王俱乐部就会被查封。那烧死44条生命震惊中外“9.20”惨剧就能够避免。而如果只是等到出了重大事故,死了不少人,引起舆论民怨沸腾后才动真格的去查,把背后的“蛀虫”揪出来,那是带血的反腐败,不足为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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