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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曹林
最让公众反感的是权威人士们在减税和增税上的双重标准:每次面临公众减税呼吁时总把人大审议和程序复杂抬出来,严格依法到了苛求的程度,一切都得慢吞吞地走"程序"。可涉及到增税时,法律就靠边站了,人大就用不着了,程序能省则省,一切都成了相关利益部门说了算的事情,雷厉风行效率惊人。
经济困难内需乏力,“降低个税起征点”的议题再次被提上议程,专家和公众纷纷呼吁通过减税让利于民提振消费信心,25日有媒体称全国人大已就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达成共识,称应会有较大幅度的调高———针对这种说法,有权威人士质疑“全国人大近期根本没有召开会议,怎么可能就此题达成共识?”这涉及到法律修改,必须经过人大常委会的审议,而且因为修改程序复杂,短期内调整很不现实。(11月26日《上海证券报》)
媒体没有披露这位权威人士的身份背景,他所说的“提高个税起征点必须经过人大审议”和“修改程序很复杂”确实很有道理———无代表不纳税,涉及到征税的事务必须经过代议机关的审议;而且征税涉及到许多人的切身利益,应有充分的博弈时间,所以程序一般也会很复杂。
虽然这位权威人士的说法很正当,但想到近几天燃油税讨论中某些部门某些权威人士的表现,对这种貌似冠冕堂皇的说法很是反感,因为我从中能看到某种巨大的反差和分裂:当涉及到减税让利于民时,有些人会积极把人大审议程序抬出来作挡箭牌;而如果是增收某种税收与民争利时,他们就不提人大审议程序了,就可以越过复杂的法律修改程序而一路绿灯了。
未将过路费纳入其中、有可能增加车主负担的燃油税改方案激起了公众的反对,针对舆论“尚未经人大审议”的质疑,国家税务总局一位权威人士接受采访时说:由于当初的公路法修正案中已明确要将“燃油附加费”改为“燃油税”,故其实施不需再经过人大审批,并明确表示“燃油税不会拖到明年”。11月26日媒体报道称“北京已恢复养路费停缴业务”,显然是在为燃油税开征让路。媒体也报道了“我国收费公路建设政策不变”的消息,看来燃油税不包括过路费也已成定局。
对于税务总局“不需经过人大审批”的说法,舆论已经进行了批驳,很显然,一个新税种怎么能不经代议机关的审议,怎么能不让利益相关者充分博弈呢?
最让公众反感的是权威人士们在减税和增税上的双重标准:每次面临公众减税呼吁时总把人大审议和程序复杂抬出来,严格依法到了苛求的程度,一切都得慢吞吞地走“程序”。可涉及到增税时,法律就靠边站了,人大就用不着了,程序能省则省,一切都成了相关利益部门说了算的事情,雷厉风行效率惊人———这种神速在此次燃油税改中表现得淋漓尽致。显然,这种双重标准基于部门利益。在减税和增税问题上,“人大和法律”成了某些部门手中可攻可守的矛和盾,防守时就当盾,进攻时就当矛。
既然燃油税能神速地即将出台,为什么提高个税起征点就不能呢?舆论难道不是一起在呼吁吗,况且从当下内需乏力的经济形势看,提高个税起征点让利于民,远比实行燃油税改重要很多———如果说时机,这并非征收燃油税的最好时机。
专家们又说了,“提高起征点对内需的拉动作用有限”———表面上减税确实减不了多少钱,对扩大内需确没有多直接的刺激作用,但让利于民却能给公众传递一种信心,这种信心对内需非常重要。另一方面,即使提高起征点对内需没有任何拉动作用,但如今的起征点过低本就是一个不公平、不合理的事情,这并不依赖于是否对扩大内需有用的“功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