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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霞
国务院26日常务会议认为,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实施燃油税费改革,对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公平和规范税负,鼓励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决定,向社会公布燃油税费改革方案,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
有关燃油税改革的问题,近来引发了不少争议,其中,公众最普遍的质疑就是,国家有关部委为何不向社会公布燃油税费改革方案,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公众质疑的理由很简单,将燃油税改革方案拿出来让大家讨论,让大家提供意见和建议,显然要比少数人坐在办公室里空想、空谈重要得多。正如温总理指出的那样,“仅靠经验,靠少数人的智慧,不深入调查研究、从实际出发……是很难作出正确决策的。”
更重要的是,燃油税改革是一项头绪繁多、互相牵制的综合性工程,来不得半点含糊。它作为一种公共性选择和决策,直接关乎中央各部委、地方政府、相关利益集团以及广大燃油消费者的利益。如果这其中的关系或者利弊权衡没有处理好,很容易滋生问题,影响经济发展。因此,燃油税改革方案如果只让其中某一个主体或者某两个部门拍板决定,而这些部门又不听取相关方面的建议和意见,那么这样制订出来的燃油税改方案只会利于这些拥有话语权的主体本身,而不利于其他没有发言的利益主体,难以达到国家开征燃油税的根本目的和初衷。
作为事关广大公众切身利益乃至整个社会持续发展和稳定的改革方案,其制订和出台,不仅要让政府及其部门、官员、相关利益集团充分发言,更要让广大公众充分表达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将他们的智囊打开,让他们的表达权得到充分彰显和张扬。其实,任何一个国家遇到像开征燃油税这样重大的事务,其决策程序大体上都是这样的,否则就难以平衡各方切身利益,制订出来的政策必定得不到公众的认可和拥护。
当前的事实就正证明着这一点。自上周发改委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有关燃油税改革的方案及其框架之后,社会各界的议论和意见就非常强烈。有人质疑:为什么不将高速公路收费和过桥费等纳入燃油税改革的讨论方案之中?在燃油税出台之前,为什么不先将油价降下来(目前国内成品油价比美国的贵了近一半)。在这种情况下,有关部委更应该打开制订燃油税改革方案之大门,让社会各界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让大家围绕一个总的基调充分商议和博弈。只有这样,制订出来的燃油税改革方案才会符合社会各方的根本利益和诉求。
现代社会公共决策的实质,是要让各方利益主体充分博弈,将公共决策调整的受益者、承受者等利益相关方引入决策程序,让决策和政策选择透明化、民主化、科学化和法制化。从这个角度说,国家公布燃油税费改革方案,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是非常明智之举。想必,在不久的将来,一个充分汇聚民意,代表了各方真实诉求的合理的燃油税改革方案,将出现在公众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