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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短房:防艾滋病该怎样做性工作者的工作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2日07:13  新闻晨报

  作者:陶短房

  昨天是世界艾滋病日,各地都展开了不同形式的艾滋病防治、宣传活动,其中广州“高危行为干预队”的一项活动颇为引人注目——这个干预队来到某酒店开展艾滋病防治干预活动,并在讲座过程中由一名队员领着约40名“性工作者”宣读“健康宣言”,称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健康和幸福,从今天开始,她们在工作中“一定要用安全套,每次都用,坚决使用”。

  在为防艾人员的热心、决心而感动、钦佩,为那些“性工作者”的识体明理、推己及人感到欣慰之余,不免产生一个疑惑:到底该怎样界定这些“性工作者”的“工作”?

  不论依照现行法律、法规或传统道德规范,这些“性工作者”的“工作”都是越线的、不正当的,如果说性传播已成为中国艾滋病传播的最主要途径,那么对于这一“工作领域”而言,最大的传播危险,或者说危险的最本质根源,并非“工作”中不用安全套,而是这一“工作”本身。尽管初衷是好的,尽管这些“工作者”兼具艾滋病高危人群和重点传播媒介双重身份,本身的安全也的确需要全社会关心,但这并不意味着社会须为此付出承认其“工作”正当性的代价。

  据干预队的负责人称,一个“性工作者”5年不用安全套“工作”,将可能直接或间接感染80个人,而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艾滋病预防控制管理处副处长王维真日前也表示,中国现存的70万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中,可能有44万人还不知晓自己已经被感染,可想而知,在中国艾滋病疫情正处于由高危人群向普通人群大面积扩散的临界点,防治工作处于关键时期的今天,如果抱持僵化的头脑和偏见,对“性工作者”和其“工作”采取眼不见为净的鸵鸟政策,将极不利于艾滋病防治,也会给全社会的健康和安全构成重大隐患。

  问题是,采取这种领着“性工作者”宣示的方法,把干预重点放在“给‘工作’戴套”的层面,一方面是只顾泼水救火,却不采取措施切断火源,杜绝起火隐患,有治标不治本、顾头不顾腚之嫌;另一方面,也会对全社会(包括这些“性工作者”本人)一种误导,令其误以为这项“工作”本身是正当的,只是需要加强安全防护而已,这无异于要求窃贼每次盗窃把受害者的身份证件留下。

  “性工作”本身就是高危“工作”,对社会、对“工作者”本身的危害是多方面的,并不仅仅限于艾滋病,仅仅要求“每次都用安全套”,显然不足以杜绝这一艾滋病最重要的传播源之一,但至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传播烈度。问题是,如果有关方面不在这一“工作”的性质方面给一个清楚的政策或解释,任凭防艾人员和“性工作者”这样不清不楚的自行“配合工作”,非但会令艾滋病防治效果大打折扣,也不利于社会风气的净化。

  艾滋病对社会的威胁正日益受到各方面的重视,该怎样做“性工作者”的“工作”,从而根本、有效地对这一重要传播渠道实施控扼,对这一高危人群予以保护,是亟待有关部门和社会舆论关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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