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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宗桂:山寨文化利大于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5日09:30  人民网-人民日报

  山寨文化是草根文化、平民文化。山寨产品的显著特点一是廉价,二是实用,三是更新迅速。在小康社会还没有全面建成的今天,草根阶层、平民阶层虽然收入低微,但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高档时尚产品享受的欲望,仍然时时在萌动。在不偷不抢不贪的前提下,在无义之财决不取的价值观下,要想使用相对高档的、实用的产品,惟一的“正道”便是购买山寨产品。

  山寨产品之所以能够行销于世,用者多多,跟山寨文化产品的草根属性、平民属性密不可分。正是看准了这样一个庞大的草根平民消费群体,山寨文化产品才有了巨大市场,才对“庙堂”产品形成了严重的冲击和巨大的挑战。从这个方面来讲,山寨文化产品对于“庙堂”文化产品的价格定位、便民实用、更新速度等,都是很好的刺激和促进。

  山寨文化是民间创新力量的表现。从山寨产品的情况看来,固然有一些是伪劣产品,但多数是通过借鉴模仿而赋予创意的产品,有的产品特别是手机产品,往往整合了很多不同优质品牌的长处,再根据草根平民阶层的需求,增加新的功能,从而形成了一种新的产品。至于山寨影视,特别是山寨新闻联播、山寨明星等,则更是“山民”利用名牌栏目的名气和名人的良好社会形象,借以表达自己对社会种种不良现象特别是官场腐败的痛恨,从而表达出自己对公序良俗的渴望,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其间,充满了调侃式的、极具幽默感的方式、语言和感情,反映了民众通过平和的方式和手段,表达渴望变革的善良情怀。这无论在山寨产品创造和利益诉求的表达方面,都是一种创新,是民间和谐文化的创新。

  山寨文化是对相关行业特别是垄断行业暴利行为的反抗。人所共知,几乎所有新兴行业,特别是高科技行业和垄断行业,暴利思维已经积久成习。民众在一时无法从根本上从体制上改变暴利现状的情况下,采用“山寨”的方式满足自己的需求,何尝不是对行业暴利的反抗!这种反抗,持续日久之后,自然会成为暴利行业暴利行为的匡正力量。

  山寨文化是促进技术创新、发展新型科技的重要力量。从模仿到创新,是技术进步产品创造的必然途径。山寨文化的很多产品,都是对先进产品的模仿。模仿并不违法,也不失德。大量的山寨产品的出现,山寨企业之间的竞争,山寨企业和庙堂企业的竞争,客观上对促进各自产品的更新换代,促进各自从功能到样式的不断创新,从而推进整个社会技术创新、科技发展。至少,它是具有这样的功能。

  毫无疑问,山寨文化框架下的山寨产品,容易甚至有的已经侵犯相关企业的知识产权。因此,应当加大维护知识产权的力度,运用法律力量,运用道德力量,运用社会舆论,进行严格有效的管束。否则,山寨文化就成了违法文化、犯罪文化,山寨产品就成了无良产品。但是,不能仅仅因为山寨有这样那样的不足和问题,就片面否定山寨文化及其产品。其实,山寨文化山寨产品的出现,具有很强的人民性,拥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和文化空间,它逼迫庙堂文化庙堂产品更加注意自己文化及其产品的人民性,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总的说来,山寨文化有利于促进社会进步。尽管它也有明显的不足和问题,但相对于其正面价值而言,山寨文化的存在,对我们目前这个社会是利大于弊。

  (作者为中山大学文化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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