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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万友
有人成了大明星,其家乡所在地的政府就认为其对家乡作出了杰出贡献,并奖励其百万元。这样的事荒不荒唐?
中国著名导演张艺谋和运动员李宁4日被授予“广西杰出贡献奖”,各获奖金百万元人民币。据悉,张艺谋至今户籍仍属广西,李宁则表示“是故乡培养了我”。(12月5日《广西日报》)
看完新闻,我突然想到刚当选美国总统的奥巴马。奥巴马的父亲是肯尼亚人,说其家乡在肯尼亚也完全有理由。奥巴马身为政治明星,对美国、肯尼亚乃至整个黑人世界来说,其影响非凡。按照广西这种逻辑和做法,肯尼亚是不是也该给奥巴马颁个“杰出贡献奖”,并给予巨额奖励?
或者,伊利诺伊州会奖励这个自己“培养”的明星吗?据观察,无论是肯尼亚还是伊利诺伊州都不会做出这样“出格”的举动。因为,当地政府没有这样的权力,也不会为了“追星”而肆意扩权。
其实,我们的政府也无权这样做。明星出名是公认的,至于对家乡作出了多大的贡献,就不好说了,因为他们不只是某地的骄傲,而且是中国的荣耀。对明星们来说,他们也不缺这点钱,但对百姓而言,这却不是个小数目,可以用来解决好多民生问题。
按理,政府每花一笔钱都需要通过预算。如此重奖明星,通过财政预算了吗?这应该不在政府财政预算范围内,也很让人怀疑。但是,地方政府随意拿公款追星的报道依然不在少数。那么,类似的事情为何屡屡上演?关键在于,政府财权得不到有效监督与制约。本不该花的钱花就花了,没人追究,也没有人受到查处。
地方政府重奖明星,味道确实有些怪怪的。 (李万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