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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蔚
转包,时下承揽工程的一种惯用方法,也是极易酿成安全隐患的导火索。
没想到的是,类似工程建设中的转发包现象,在教育领域竟也有了“滋生地”。最典型的例子便是最近发生的私企老总状告清华大学“总裁研修班”的案子。校方说,已经将这个研修班的管理权从承包人张某手中收回,但在法庭上,清华大学的代理人又称,广告上的承诺内容“并非发布在清华大学的官方网站上,所以这些承诺不能代表清华大学”。对这样的辩称,主审法官一语击中要害:“学员的学费是否打在清华大学的账上?”面对诘问校方只能语塞。
“总裁研修班”一案的是非曲直自有法律裁判。我疑惑的是,教育本是学校的应有之举,是不可推卸的法定责任,怎么现在也可以转包给外人“经营”?
杭州在总结地铁塌陷事故教训时已经注意到,随着层层转包,利润空间越来越小,一茬一茬的接单者很容易就会想到要在一根钢筋、一块木板、一斤水泥以及一个工时上动足歪脑筋。同样,获得了办学转包权后的个人或单位,在招生宣传、选聘教师上追求“利润最大化”也就不足为奇了。据了解,类似清华“总裁研修班”这样靠“发包”、“转包”来办班的模式已是行内惯例,而且还有向自考辅导、业余大学乃至研究生课程班这样的高等学历教育领域蔓延的趋势。也就是说,今后你别以为报了哪个名牌大学的班就相安无事了,说不定招你的人、管你的人和教你的人都是些“混混”。
更令人担忧的是,现在有越来越多的大学热衷于办附中,还有不少重点中学也在扩张办分校。从更好地辐射优质教育资源这一点来看,意义很大。但提高教育质量终究不是靠挂个响亮牌子或引入几个名师“承办人”那么简单的。如果其中也掺杂进利润或生财之道之类的“潜规则”,那是不是也是一种变相的教育“转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