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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文章:南京凭什么不让房价下降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2日08:05  荆楚网

  作者:毕文章

  俗话说:“当官不发财,请我都不来。”这是某些官员的心里话。最令人难以容忍的是那些官员还口口声声说是为人民服务,挂羊头卖狗肉,拉大旗作虎皮。其实,他们就是为人民币服务。

  《现代快报》12月11日报道:10日,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局长周久耕透露了一个“惊人”的消息:“对于开发商低于成本价销售楼盘,下一步将和物价部门一起对其进行查处,以防止烂尾楼的出现。”

  常言道:“林子大啦,什么鸟都有。”周久耕,你说出这样的话,真是出生的婴儿——赤裸裸啦,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像你这样伟大的官员恐怕地球上再也找不出来第二个了,只有等到2010年我国成功发射火星探测器的时候,到那里去找像你这样品格高尚的好官啦。试问,按照你的混账逻辑,有人花48元钱买进了中国石油的股票,现在低于原来的价格出售,你是不是也要求证监会去查处呢?股市跌了70%以上,亏的是老百姓,所以官员说买者自负;房价跌了,受益的是老百姓,所以官员不让降价。是可忍,孰不可忍?

  谚语云:“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开发商不会做赔本赚吆喝的事情,他们低于成本价销售楼盘,根本就没有亏本。比如,商家进了一批30元一双的鞋,每双卖到了130元,卖了一部分之后就把本钱赚回来了,还挣了好多钱,只剩下几十双了,他想尽快清仓然后再进新货,结果剩下的那些鞋,他就只卖10元钱一双,难道也要被查处吗?这简直就是母鸡屁股拴绳——扯蛋(淡)。开发商先前赚了好多钱,他们现在就是亏本儿卖楼,总体上还是赚钱的。周久耕,你如果连这样浅显的道理都不懂,那你就是孙膑保命——装疯卖傻,说白了就是不想失去到嘴的肥肉。因为你这样做既维护了开发商的利益又维护了自己的利益,一举两得,只是不知道把老百姓的利益放到哪里去啦?

  不管开发商出于什么原因,降价销售,让利于民,都是天上掉馅饼——千载难逢的好事,官员却要站出来阻拦,简直是公鸡下蛋、母鸡打鸣——岂有此理。我国《价格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所禁止的是倾销行为,即以打击竞争对手扩大市场份额为目的,低于成本销售的行为。而开发商如果是因为自身财务紧张或其它债务的问题,需要低于成本销售,是不构成倾销的,不属于法律禁止的范畴。由是观之,南京市的开发商低于成本价格销售楼盘的行为,只要不是倾销行为,就是合法的。周久耕,你是不知道法律的规定,还是别有用心呢?你公然践踏法律,扰乱商业秩序,根本就不配当局长,理应被就地免职。南京市有关部门要是真的查处开发商低于成本价售楼的行为,那就是乱作为,那就是违法行政。诸位,同意我的观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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