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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文洋:音著协搅得企业不安宁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2日10:26  北京晚报

  作者:苏文洋

  《人民日报》昨天报道:从即日起,云南省昆明市200余家饭店、宾馆决定集体停播背景音乐,以“抗议”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云南办事处的不合理收费。

  去年4月16日、5月10日,本版今日快评曾以《卡拉OK版权费四笔糊涂账》、《“模糊收费比较合理”》为题,痛斥中国音著协的不合理收费。我以为道理说得明明白白,他们可以“迷途知返”。殊不知,这是一个只要有费可收、有钱可进,什么道理都听不进去的团体,如同某些石油利益集团在油价降到50美元/桶时还要按147美元/桶收费,他们是收费第一,金钱至上,至于买卖公平、合理合法,则统统狗屁!

  音著协云南办事处要求宾馆、饭店按每月每床位1.75元的标准交纳背景音乐使用费,每家分别为3000元至20000元。该办事处主任张晏珲介绍,使用费征收范围有7大类:现场表演;酒吧、餐厅等;宾馆及其所属咖啡厅等;商场、超市等;航空;铁路;展览。昆明的家乐福、沃尔玛、肯德基、麦当劳等企业已经交纳了费用,上海、北京、深圳等地的收费早已铺开。

  外资企业交得比较痛快,阻力不大。可能是人家不愿意招惹“麻烦”。国内企业不怎么听话,音著协在北京起诉百余家KTV侵权,仅海淀法院民五庭就受理了其中的26个案件,目前已经陷入调解僵局。音著协要求北京地区KTV每天每包房交11元,代理被告方海淀区文化娱乐行业协会主张每天每包房1元。双方交费方案差距过大,法院难以调解。

  一般来说,音乐著作权收费应当同其他著作权收费一样,可以按使用次数或时间收费。唯独按床位或包间收费,毫无道理可言。床位无人、包间空着凭什么也要交费?

  张主任说:“收费标准已向国家版权局报备并公示,并不需要经过物价部门审核。20%的收费用于管理,80%将全部支付给权利人分配,包括著作权人、企业或是一些自然人等。”我思考了一年多,至今没有想出来按床位、包间费收上来的钱应该如何支付呢?你根本不知道使用了谁的音乐著作权,好比哭了一场不知道谁死了,这80%支付给谁?给刘德华,还是刀郎,还是花儿,音乐著作权费用涉及到全世界数以万计的音乐人,稀里糊涂地收上来,难道也稀里糊涂地支付出去?

  张主任对收背景音乐费还有一个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界定播放音乐是否该交费,是以是否“公开”为标准的,而不是以是否“营利”为标准。照他的说法,中国运动员每次获奖,都要奏《国歌》,且是公开的,音著协岂非也要跑去收费?

  音著协正在迅速把自己做大做强,按照他们规定的标准交费,每年可以从全国、全世界收几个亿或几十亿。不按照他们的标准交费,天下从此不得太平,商家、企业从此不得安宁,他们在各地设立办事处,一边收费,一边起诉,把不交费的统统告上法庭。企业有时间天天打官司吗?音著协有时间天天打官司,反正不花自己的钱,赢了有管理费拿,输了也可以用管理费支付,自己还照拿工资。这样的社会团体如果有10个,不用金融危机,中国的一半企业就趴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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