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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龙生:失业保险基金到底应该怎么用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3日08:19   长城在线 (来源:燕赵都市报)

  作者:马龙生

  一份有关失业保险制度全面改革的方案目前已提交决策层。方案建议将长期以来的主要“保生活”,扩大到稳定就业和促进再就业;对失业保障制度进行系统变革,扩大覆盖面,将原来仅覆盖城镇企业扩大到城乡各类企业,并将农民工正式纳入失业保险;将原来授权地方规定是否将城镇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其劳动者纳入参保范围,调整为统一规定。(《21世纪经济报道》12月12日)

  仔细品读这条新闻,我有两个没想到:一是没想到全国失业保险基金竟然结余了1200亿之多;二是没想到失业保险金的使用观念竟然如此落后,使用效果如此之差。不能不说,自从失业保险作为一项社会保险推出以来,对就业状况的严峻程度一直缺少充分的估计,对失业保险基金的再就业促进作用研究不够,创新不多,找不到花钱的“刀刃”,自然也就谈不到把钱花在“刀刃”上了。

  方案的建议,只是从覆盖面的角度做了一些“广度”文章,更多考虑的是如何把钱花出去,而在如何确认哪些才是最该花钱的“刀刃”,却没能体现出新意。对此,我想从政策对象的角度谈两点看法:

  其一,失业保险“保生活”与“促就业”的两大功能,应该更好的兼顾。“保生活”部分,由于有相对刚性的政策杠杠,操作起来比较容易,尽管目前覆盖面还只限于城镇,保障水平也还不高,但确实发挥了“救急”作用。而“促就业”则远没有那么简单,动用基金搞技能培训、职业介绍、奖励企业、降低缴费等措施,由于受到经济环境和其他条件制约,目前还没有一套精细化实施策略,投入产出比难以量化,促就业的效果也就无从验证。比如现在劳动部门指定的培训和职介机构,在拿到相应的经费拨款后,培训和职介质量却大多局限于开办了多少期培训班,举办了多少招聘会等外在形式上,对就业的真正推动作用却无从考核。那么,有关部门能否在重新就业率等效果终端上,来考核他们的业绩呢?

  其二,失业保险的功能,有赖于与其他社会保障相结合,共同发挥作用。实事求是说,现在的失业人员情况千差万别,因此就业率也不应该是唯一追求的目标。失业与就业,既与经济环境密切相关,也与当地低保政策有一定关联。试想,如果算起账来,就业不如吃低保,那促进就业的努力就不会有多大效果。此外,由于现在许多“岗位”含金量实在很低,而人们的生活来源又不止于上班一途,因此有些失业者对于重新就业未必迫切,却对“三险”的中断缴纳十分担忧,而现在对“三险”补助又有很多条件限制。这就有必要考虑把一部分用于促进就业的钱,降低门槛以“三险”补助的方式对其提供帮助,等待出现更好机遇时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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