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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峰:对新医改的建议也需公开透明

  作者:沈峰

  12月13日,卫生部党组书记高强告诉记者,新医改方案最快在年底公布。据悉,截至11月14日,国家发改委网站收到新医改方案意见和建议约3.5万条。(12月13日《法制晚报》)

  医改方案是关注民生的方案。然而,一个可行而合理的医改方案,需要尽可能多的民众参与,也需要对贫困地区和低收入人群进行合理而全面的民情整理与分析,这样才能让人感觉到医改方案的出台路径贴切可靠,才能让人相信方案所依托的数据和事例是真实而鲜活的。也正是出于这样的执政情怀,国家发改委才发布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向全国民众征求意见和建议。

  现在,卫生部官员表示新医改方案最快在年底公布,但笔者认为,还是有些仓促。一是民众对新医改方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集中在哪几方面,哪些意见和建议具有建设性、可操作性、有效性等,并没有对外公布;二是民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依据什么原则采纳,采纳多少条等,也没有交代。试想,新医改方案征求意见如果不能公开透明,就会丧失公共决策的立场。

  如果说,新医改方案征求意见符合公共选择程序的要求,那么,这个公共选择程序还必须做到具体化。如有关部门应对新医改方案征求到的意见,加以梳理和分类,并对具体社会意见作出取舍之后,向民众公开医改意见和建议采纳或不采纳的依据,请民众监督和评判,然后根据群众意见完善新医改方案。这样的决策过程,才能使事关民生的新医改方案得到民众的认同,付诸实施才更有民意基础。

  更重要的是,新医改方案承担的是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重任,如何让医疗服务体现社会公共品的公益性,比如没有钱怎么看病;公立医院医疗费怎样降下来;实现公共医疗服务均等化是不是应取消干部病房;如何遏制医院滥检查、大处方;财政保障医疗的投入等等方面,必须把细化改革办法写进医改方案,以完善制度来减低民众看病的风险。像过去群众反映强烈的“以药补医”,正是在弥补政府投入不足的名义下,一些医院对“滥检查、大处方”不仅没有愧色,反而“理直气壮”,成为难以监管的模糊地带,还滋生出医药合谋抬高药价、回扣提成等行业腐败。如果新医改方案不能准确站在公共福利的立场,就不利于克服“市场化倾向”的弊端和祛除监管模糊地带,新的医改方案就可能“穿新鞋走老路”。

  因此,必须认识到制度设计应当取得程序合法性的两个原则,一是程序正义原则,一是制度有效性原则。而贯彻程序正义原则是获得利益相对人认同的有效方式。新医改方案征求意见符合程序正义原则,但要保障制度有效性原则,就必须让征求到的意见置于阳光之下,用民众的智慧来引领“公共医疗卫生公益性”走向正途。 (作者系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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