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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志刚:宅基地换扶贫实为掠夺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4日09:47  江南都市报

  【题由】如果你是城里的有钱人,而且有足够的爱心,自愿帮助农村贫困户脱贫致富,那么武隆欢迎您。22日,重庆市武隆县政府宣布,该县将开展“城乡互动、结亲帮扶”活动,该县26名贫困户纳入首批帮扶范围,政府将给予帮扶者一系列回报。(据《重庆晚报》)

  穷则思变,重庆市武隆县通过让农村贫苦户攀上城里富亲戚脱贫的计划,出发点不错,但在人性的考量和程序设计方面,却有着不可逾越的缺陷,最终的结果可能是画虎类犬。

  该县对“城市富人”定义就是一厢情愿:一要具备爱心,要乐于奉献;二是具有较强的自主能力;三是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及城市富裕人群,至少需具备10万元的捐赠能力。行政企事业单位是否愿意露富姑且不说,就是认捐,慷的也是公款之慨。武隆县认定的城市富人至少要具备10万元捐赠能力,则完全暴露出急功近利的心态,反倒把不太富裕但颇具爱心的人士拒之门外。把细水长流的涓涓爱心,搞成了“沙钵子捣蒜,一锤子买卖”。

  更关键的是,武隆县设计的帮扶方式有规避国家农村土地政策的嫌疑。该县规定:“帮扶双方一旦结成亲戚后,贫困户要为帮扶人提供必要的食宿条件,提供指标范围内的房屋共建宅基地,帮扶人还可享受一定比例房屋面积70年的使用权。”这种模式完全可以解读为,富人出资10万元给穷人建房,穷人因此匀出一块宅基地给富人。穷人从此有了一个富邻居,富人有了一块国家严令禁止向非农居民出售的农村宅基地,这里山清水秀,建别墅建豪宅随你便。

  说到底,这对当地穷人是一种不折不扣地掠夺,并且是在政府设计好的模式下。因为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现在不得不为了眼前的弱势透支未来。

  假设一下,贫苦户真以一块宅基地的代价换来了10万元或者一幢房屋,他们从此就真能脱贫吗?

  一个有名的故事说,一个富人送给穷人一头牛。穷人满怀希望开始奋斗。可牛要吃草,人要吃饭,日子很难。穷人于是把牛卖了,买了几只羊,吃了一只,剩下的来生小羊。可小羊迟迟没有生下来,日子又艰难了。穷人又把羊卖了,买成鸡。想让鸡生蛋赚钱为生,但是日子并没有改变,最后穷人把鸡也杀了,穷人的理想彻底崩溃了。

  我们很难说,这样的悲剧不会重演。因此当地政府要真想让贫困会脱贫,关键还是耐心细致地帮助他们转变思维方式以及脚踏实地地服务。实际上,自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中国扶贫开发取得显著成就,为全球反贫困事业作出了积极贡献,过去25年全球脱贫事业成就的67%来自中国。笔者想,这些成绩的取得,肯定没用武隆县这样的歪点子,否则早就向全国推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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