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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梅广
日前,监察部副部长姚增科表示,有关部门将加强公职人员出国护照的审批管理以及对领导干部出国境的审查,防止干部出国考察滞留不归的事件发生。(12月27日《新京报》)
严格出国护照的审批管理以及对领导干部出国境的审查,无疑能对五花八门的公费出国考察活动形成明显制约,但要更有效防止干部出国考察滞留不归,需让官员的出国考察活动“阳光”起来。
养过猫的人都知道,猫和鱼是不能放在一起的,如果我们将公费旅游看成是一条“鱼”,那么,各级官员,无疑就是有资格享用这条“鱼”的“猫”了。倘若在权力之猫没有被关进笼子之前,或者说,当鱼的命运基本掌握在这只猫手中的情况下,对猫去谈谁才有资格吃鱼,或鱼应该怎样吃,效果可想而知。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们在各方面所取得的成就令世人瞩目,但何曾见过有人频频组团到我们这里来搞公务考察?是人家不能来,或不敢来。因为在很多地方,纳税人的钱不是掌权者想花就花的。
我们要反对的,也不是正常的出国考察活动,而是借公务之名行游玩之实的公费旅游。对公务考察活动,关键是要将其置于阳光之下。有关方面除在护照、人员资格方面严格把关外,还要将考察目的、成员组成、开支费用、出行路径等相关事项公之于众,使纳税人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这样,既能有效遏止公费旅游恶习,又能最大限度地防止官员滞留不归的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