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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涛:决斗是司法公信力的悲哀

  作者:杨涛

  湖南郴州的55岁老人彭北京在网上发布了一份“决斗书”。虽然彭北京的决斗对象是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晓龙和该院执行局局长郑建华,但近日,这个看似无厘头的决斗书,却在互联网引发了无数同情,郴州市委书记批示回应称有冤屈。

  李晓龙院长称,彭北京一案是依法判决,依法执行,他自己在期间并无过错,法院会通过有关途径来澄清一些事情。而且,郴州市政法委纪检组长方勇和郴州中院纪检组长曹文杰也在11月28日约见了彭北京,称郴州中院和相关人士在彭北京案件中没有违纪违法行为。但是,要我相信彭北京老人患有精神病也比较难。鉴于双方各执一词,我无法这一案件作出是非曲直的判断,但我相信,一个55岁的老人,以风烛之躯,要与两位精壮之年的司法官员决一死战,这足以证明郴州中院的司法公信力已经在这位老人心中破产。

  其实,作为司法裁决的一种形式,司法决斗历史悠久。早在公元6世纪,欧洲的法兰克人就将决斗作为一种证明自己的方式。选择司法决斗的人,是愿意以死来捍卫清白的。按照洛克的说法,人类的远古时期是自己执行自然法,但为了避免人人执行自然法,人类于是组织了国家、政府和司法机关,由后者居中仲裁我们的纠纷。

  司法之所以权威,全部在于它具有公信力。司法是因为有公信力而具有权威,而不是因权威而具有公信力。不幸的是,在21世纪的中国郴州大地,司法决斗又复活了;而且,这次的决斗不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决斗,而是当事人向司法官提出决斗请求,这在中外司法史上实属罕见。这个决斗故事的隐喻是:司法在当事人心中根本就不再具有公信力,当事人宁愿求助于虚无缥缈的上帝或者运气、体力,司法失去了居中仲裁人间是非的能力。

  当然,读者尽可以认为这只是一个特例。但我并不这么乐观。就郴州官场而言,这些年来出了不少事情———原市委书记李大伦、原市长周政坤、原纪委书记曾锦春分别被判死缓、无期徒刑、死刑,陪同他们一起落马的还有原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樊甲生,原副市长雷渊利, 原组织部长刘清江。就全国而言,法官腐败呈现蔓延趋势,从执行到审判,从广东省高院执行局长杨贤才的落马到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的“双规”,我们已然发现自己身边并非一片净土。

  如果两位法官贸然接受决斗,这说明他们至少还有些血性,愿意为捍卫荣誉而战,但这无助于司法公信力的改观。这起案子的是非,还是让中纪委调查、其他省的法院来审审更妥。但整个司法公信力的重塑,却非一日一事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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